湖北省行業資訊
孵化器認定!黃岡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申報條件、獎勵補貼
黃岡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申報條件、獎勵補貼,小編已經整理了詳細的內容,需要申報的企業可隨時咨詢小編:
黃岡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申報條件、獎勵補貼,小編已經整理了詳細的內容,需要申報的企業可隨時咨詢小編:
12年專業代理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臥濤集團:抖音短視頻運營推廣、網站關鍵詞運營推廣、項目申報、工商財稅,股權設計、軟件開發、可研報告、商業計劃書、專利商標版權軟著、科技成果評價)
武漢分公司地址: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茅店山西路創星匯科技園A棟468室
黃岡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獎勵補貼: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支持省級及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創業載體建設專業化技術服務平臺,對服務平臺新購置通用、基礎性儀器設備,按照不超過購置費15%的比例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
黃岡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申報條件:
黃岡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和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提高我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創業孵化能力與管理水平,進一步促進科技企業孵化器的發展,營造有利于科技型創業企業成長的良好環境,根據科技部《關于印發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和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高〔2010〕680號)和湖北省科技廳《關于印發湖北省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和管理辦法的通知》(鄂科技文〔2011〕11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科技企業孵化器(以下簡稱孵化器)是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培養科技型創業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和企業家為宗旨的科技創業服務載體,是科技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孵化器應包括科技創業服務中心、大學科技園、歸國留學人員創業園等綜合性、專業性的科技企業創業服務機構。
第三條 孵化器的主要功能是以科技型創業企業(以下簡稱在孵企業)為服務對象,通過開展創業培訓、輔導、咨詢,提供研發、試制、經營的場地和共享設施,以降低在孵企業創業風險和創業成本,提高企業的成活率和成長性,培育成功的科技型企業和創業領軍人才。
第四條 市科學技術局和各縣市區、開發區的科技部門負責對本市及轄區內孵化器進行業務指導。市科技局負責市級孵化器認定工作,并依照國家、省有關規定負責組織申請國家級、省級孵化器的認定。
第二章 市級孵化器的認定
第五條 申請認定市級孵化器,應具備下列條件:
1、發展方向明確,機構設置合理,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團隊具有相適應的管理能力和經營水平。孵化器管理人員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人員的比例占70%以上,接受孵化器專業培訓的人員比例達到20%以上。
2、具有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場地。綜合孵化器可自主支配的場地面積不少于3000平方米;專業孵化器可自主支配的場地面積不少于2000平方米。
3、具有一定數量的在孵企業。綜合孵化器在孵企業總數不低于20家;專業孵化器在孵企業總數不低于10家。
4、孵化器擁有一定的孵化資金或種子資金,并與創業投資、擔保機構等建立了正常的業務聯系。
5、形成了創業服務體系,能夠為在孵企業提供共享設施和創業咨詢、輔導、政策、法律、投融資、人力資源和市場推廣等方面的服務。
6、孵化器正式運營不少于半年,運營狀況良好;能夠按要求組織上報孵化器及在孵企業的統計數據,且統計數據真實、齊全。
7、專業孵化器應具備專業技術公共平臺或中試基地,并且有專業化技術服務能力和管理團隊
第六條 在孵企業應具備下列條件:
1、企業注冊地和主要研發、辦公場所須在孵化器場地內。
2、申請進入孵化器的企業應是科技型創業企業或科技創業服務機構,其中,科技型創業企業成立時間一般不超過2年或上年營業收入一般不超過200萬元。
3、在孵時限一般不超過3年,特殊情況下可適當延長。
4、在孵企業從事研究、生產的主營產品應符合我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導向,知識產權明晰。
5、在孵企業團隊具有開拓創新精神,對技術、市場、經營和管理有一定駕馭能力。
第七條 畢業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中至少兩條:
1、有自主知識產權。
2、連續2年累計營業總收入超過500萬元。
3、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4、被兼并、收購或在資本市場上市。
第八條 市級孵化器認定程序:
1、申報主體填寫《黃岡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申報書》,并向所在縣市區或開發區科技部門提出申請。
2、所在縣市區或開發區科技部門初審合格后,向市科技局提出書面推薦意見。
3、市科技局常年受理、及時組織專家評審,進行實地考察。通過專家評審并經認定的孵化器,由市科技局發文公布,并統一授牌。
第九條 申請認定市級孵化器須提交以下材料:
1、《黃岡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申報書》。
2、所在縣市區或開發區科技部門的書面推薦意見。
3、附件:
(1)孵化器的法人代碼證書或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2)孵化器場地的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等)復印件。
(3)孵化器機構設置與相關管理的章程性文件復印件。
(4)孵化器管理人員情況表及學歷證書、培訓證書復印件。
(5)在孵企業名單和營業執照、入孵協議復印件。
(6)擁有知識產權的在孵企業需提供證明材料復印件。
(7)申報專業孵化器的,需附專業技術平臺或中試基地主要設備清單(包括設備名稱、用途和單價等)
所有材料一式3份(含電子版)。
第三章 孵化器管理
第十條 孵化器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相關優惠政策扶持。孵化器所在地科技部門應堅持正確導向、強化目標管理、推動體制創新,把發展孵化器事業作為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要內容,探索和推動持股孵化及市場化運行機制,引領孵化器的創新發展。孵化器所在地科技部門應在科技計劃安排中對孵化器及在孵企業予以支持,并對孵化器實行年度統計、審核和動態管理。
第十一條 各類孵化器要加強科技創業服務品牌建設,拓展、完善孵化功能,提高服務水平。應積極開展對在孵企業的培訓、咨詢、輔導服務和對畢業企業的跟蹤服務。圍繞大學生的創業與就業工作,積極創建大學生科技創業實習基地。有條件的孵化器要適時完善企業成長加速機制,推動科技企業加速器建設,滿足科技型高成長企業的發展需求。
第十二條 已認定的孵化器應在顯著位置懸掛科技企業孵化器標牌。孵化器的性質、產權、地點、場地面積若發生變更,應及時將變更情況上報市科技局,并視其變更情況辦理相關手續。孵化器畢業企業、到期尚未畢業企業或改變科技性質的企業,一般應在規定期限內遷移出孵化器,并辦好有關法律和約定手續。
第十三條 市科技局按本辦法對已認定的市級孵化器進行年度復核,對連續2年不合格的孵化器,取消其市級資格。對符合省級或國家級認定條件的孵化器,由市科技局推薦申請省級或國家級認定。對在孵化器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四條 在組建、認定、復核過程中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信息或采取其他欺詐手段的,取消其科技企業孵化器稱號,并在兩年內不得申報。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市科技局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12年專業代理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臥濤集團:抖音短視頻運營推廣、網站關鍵詞運營推廣、項目申報、工商財稅,股權設計、軟件開發、可研報告、商業計劃書、專利商標版權軟著、科技成果評價)
武漢分公司地址: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茅店山西路創星匯科技園A棟468室
黃岡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獎勵補貼: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支持省級及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創業載體建設專業化技術服務平臺,對服務平臺新購置通用、基礎性儀器設備,按照不超過購置費15%的比例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
黃岡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申報條件:
黃岡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和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提高我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創業孵化能力與管理水平,進一步促進科技企業孵化器的發展,營造有利于科技型創業企業成長的良好環境,根據科技部《關于印發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和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高〔2010〕680號)和湖北省科技廳《關于印發湖北省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和管理辦法的通知》(鄂科技文〔2011〕11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科技企業孵化器(以下簡稱孵化器)是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培養科技型創業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和企業家為宗旨的科技創業服務載體,是科技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孵化器應包括科技創業服務中心、大學科技園、歸國留學人員創業園等綜合性、專業性的科技企業創業服務機構。
第三條 孵化器的主要功能是以科技型創業企業(以下簡稱在孵企業)為服務對象,通過開展創業培訓、輔導、咨詢,提供研發、試制、經營的場地和共享設施,以降低在孵企業創業風險和創業成本,提高企業的成活率和成長性,培育成功的科技型企業和創業領軍人才。
第四條 市科學技術局和各縣市區、開發區的科技部門負責對本市及轄區內孵化器進行業務指導。市科技局負責市級孵化器認定工作,并依照國家、省有關規定負責組織申請國家級、省級孵化器的認定。
第二章 市級孵化器的認定
第五條 申請認定市級孵化器,應具備下列條件:
1、發展方向明確,機構設置合理,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團隊具有相適應的管理能力和經營水平。孵化器管理人員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人員的比例占70%以上,接受孵化器專業培訓的人員比例達到20%以上。
2、具有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場地。綜合孵化器可自主支配的場地面積不少于3000平方米;專業孵化器可自主支配的場地面積不少于2000平方米。
3、具有一定數量的在孵企業。綜合孵化器在孵企業總數不低于20家;專業孵化器在孵企業總數不低于10家。
4、孵化器擁有一定的孵化資金或種子資金,并與創業投資、擔保機構等建立了正常的業務聯系。
5、形成了創業服務體系,能夠為在孵企業提供共享設施和創業咨詢、輔導、政策、法律、投融資、人力資源和市場推廣等方面的服務。
6、孵化器正式運營不少于半年,運營狀況良好;能夠按要求組織上報孵化器及在孵企業的統計數據,且統計數據真實、齊全。
7、專業孵化器應具備專業技術公共平臺或中試基地,并且有專業化技術服務能力和管理團隊
第六條 在孵企業應具備下列條件:
1、企業注冊地和主要研發、辦公場所須在孵化器場地內。
2、申請進入孵化器的企業應是科技型創業企業或科技創業服務機構,其中,科技型創業企業成立時間一般不超過2年或上年營業收入一般不超過200萬元。
3、在孵時限一般不超過3年,特殊情況下可適當延長。
4、在孵企業從事研究、生產的主營產品應符合我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導向,知識產權明晰。
5、在孵企業團隊具有開拓創新精神,對技術、市場、經營和管理有一定駕馭能力。
第七條 畢業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中至少兩條:
1、有自主知識產權。
2、連續2年累計營業總收入超過500萬元。
3、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4、被兼并、收購或在資本市場上市。
第八條 市級孵化器認定程序:
1、申報主體填寫《黃岡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申報書》,并向所在縣市區或開發區科技部門提出申請。
2、所在縣市區或開發區科技部門初審合格后,向市科技局提出書面推薦意見。
3、市科技局常年受理、及時組織專家評審,進行實地考察。通過專家評審并經認定的孵化器,由市科技局發文公布,并統一授牌。
第九條 申請認定市級孵化器須提交以下材料:
1、《黃岡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申報書》。
2、所在縣市區或開發區科技部門的書面推薦意見。
3、附件:
(1)孵化器的法人代碼證書或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2)孵化器場地的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等)復印件。
(3)孵化器機構設置與相關管理的章程性文件復印件。
(4)孵化器管理人員情況表及學歷證書、培訓證書復印件。
(5)在孵企業名單和營業執照、入孵協議復印件。
(6)擁有知識產權的在孵企業需提供證明材料復印件。
(7)申報專業孵化器的,需附專業技術平臺或中試基地主要設備清單(包括設備名稱、用途和單價等)
所有材料一式3份(含電子版)。
第三章 孵化器管理
第十條 孵化器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相關優惠政策扶持。孵化器所在地科技部門應堅持正確導向、強化目標管理、推動體制創新,把發展孵化器事業作為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要內容,探索和推動持股孵化及市場化運行機制,引領孵化器的創新發展。孵化器所在地科技部門應在科技計劃安排中對孵化器及在孵企業予以支持,并對孵化器實行年度統計、審核和動態管理。
第十一條 各類孵化器要加強科技創業服務品牌建設,拓展、完善孵化功能,提高服務水平。應積極開展對在孵企業的培訓、咨詢、輔導服務和對畢業企業的跟蹤服務。圍繞大學生的創業與就業工作,積極創建大學生科技創業實習基地。有條件的孵化器要適時完善企業成長加速機制,推動科技企業加速器建設,滿足科技型高成長企業的發展需求。
第十二條 已認定的孵化器應在顯著位置懸掛科技企業孵化器標牌。孵化器的性質、產權、地點、場地面積若發生變更,應及時將變更情況上報市科技局,并視其變更情況辦理相關手續。孵化器畢業企業、到期尚未畢業企業或改變科技性質的企業,一般應在規定期限內遷移出孵化器,并辦好有關法律和約定手續。
第十三條 市科技局按本辦法對已認定的市級孵化器進行年度復核,對連續2年不合格的孵化器,取消其市級資格。對符合省級或國家級認定條件的孵化器,由市科技局推薦申請省級或國家級認定。對在孵化器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四條 在組建、認定、復核過程中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信息或采取其他欺詐手段的,取消其科技企業孵化器稱號,并在兩年內不得申報。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市科技局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