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行業資訊
下文匯總了武漢市洪山區2023年關于工業企業的獎勵補貼政策,整整匯總了60項可供申報的項目,企業獎補項目申報有需要快來找我們具體分析申報的條件要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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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筑牢工業經濟“壓艙石”,夯實產業發展“硬支撐”
(一)支持企業產能提升
1.對上年度產值達到1億元及以上且產值增速超過10%(含)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按照年度產值增量的0.3%給予最高200萬元補貼,補貼資金可用于人才績效獎勵。對于有突出貢獻的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一事一議”政策。(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2.鼓勵存量企業“升規穩規”,對首次進入規模以上的工業企業和自進規當年起連續兩年年度營業收入均增長15%(含)以上的工業企業,在市級撥付資金到位的基礎上,分別給予1:1配套資金獎勵。對市外遷入我區且工商、稅務已在我區登記并進入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名錄庫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含搬遷到我區當年升規入庫的),給予一次性20萬元的搬遷費補貼。(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二)支持存量企業提檔升級
3.鼓勵工業企業技改擴產,引導企業以智能化改造升級。對符合武漢市工業投資和技術改造項目支持范圍的,按照《武漢市工業投資和技術改造專項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予以支持,具體包括兩類項目:一是納入我市工業投資統計,在建設期內(最長不超過兩年)設備投資達到2000萬元及以上的投資項目,按照其生產性設備購置與改造投資的8%給予最高800萬元專項資金支持;二是納入我市工業技改投資統計且經智能化改造咨詢診斷平臺評估列入《武漢市工業智能化改造項目計劃》的智能化改造項目,生產性設備投資達到500萬元及以上,按照其生產性設備購置投資及研發投入總額的8%(其中研發投入不超過設備投資的20%),給予最高1000萬元專項資金支持。同一項目省、市、區同類財政專項資金不重復支持。(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4.符合區級工業投資和技術改造項目申報條件的,項目主體工程完工后按照建設有效期兩年內,生產性設備投資總額6%給予專項資金支持,單個企業年最高支持金額800萬元,同一項目省、市、區同類財政專項資金不重復支持。(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三)鼓勵固定資產投資
5.對項目投資主體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或三年內入選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在青菱都市工業園內投資建設工業項目且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之一的,按照三年內(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下同)實際固定資產投資總額(不含購買土地費用,下同)的5%給予項目投資主體固定資產投資獎勵,最高獎勵金額5000萬元。⑴三年內固定資產投資總額達到3億元及以上(以經審計的企業資產負債表和區統計局提供數據為依據確認,下同)、投資強度達到500萬元/畝及以上(不含購買土地費用,核算面積為掛牌出讓土地面積)。⑵我區內存量優質工業企業,近三年累計發展貢獻達1億元以上。(責任單位:青菱都市工業園管委會)
6.洪山區內國內上市企業(包括在滬深主板、創業板、科創板、北交所、香港主板上市),在青菱都市工業園內投資建設工業項目,按照三年內實際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10%給予項目投資主體固定資產投資獎勵,最高獎勵5000萬元。(責任單位:青菱都市工業園管委會)
7.洪山區內省級上市后備“金種子”企業(簽訂招商協議時,企業符合該條件),在青菱都市工業園內投資建設項目,按照三年內實際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5%給予固定資產投資獎勵;若企業成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包括滬深主板、創業板、科創板、北交所、香港主板上市),按照三年內在青菱都市工業園內實際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5%再給予固定資產投資獎勵。此項獎勵金額最高5000萬元。(責任單位:青菱都市工業園管委會)
8.對在青菱都市工業園內固定資產總投資達10億元及以上的工業項目,實行“一事一議”。(責任單位:青菱都市工業園管委會)
(四)支持工業園區建設
9.鼓勵企業購置落戶,對于產業園運營主體(以青菱都市工業園管委會認定為準,下同)引進區外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購置(不含轉售)產業園廠房、樓宇(非住宅),以企業入園后形成的區級經濟貢獻為基數,分別給予運營主體和企業各40%的落戶獎勵,獎勵期限不超過兩年,雙方累計獎勵金額不超過實際支付購房款的30%。(責任單位:青菱都市工業園管委會)
10.支持租賃落戶,對于租賃青菱都市工業園廠房、樓宇(包括工業地產自持物業以及產業項目閑置物業)進行生產、研發及辦公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給予10元/(平方米?月)的租房補貼,補貼總額不超過實際租賃費用(不含物業、水電等其他費用)的50%,補貼面積原則上不超過1000平方米,補貼時間累計不超過三年。享受補貼期間的房屋不可轉租或擅自改變用途。(責任單位:青菱都市工業園管委會)
(五)鼓勵深耕行業領域
11.聚焦產業鏈供應鏈關鍵環節,提高專業化發展能力。對首次獲得工信部“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和“單項冠軍產品”稱號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首次獲得湖北省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產品)稱號的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對首次獲批國家級重點“小巨人”、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逐級認定的企業在已獲得獎勵基礎上給予差額獎勵);對有效期滿重新認定和區外遷入我區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六)支持工業設計布局與技術推廣
12.加速工業設計布局,對首次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工業設計中心所在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逐級認定的企業在已獲得獎勵基礎上給予差額獎勵)。(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13.鼓勵自主研發制造首臺(套)技術裝備,對購買自政策發布以來區內企業研發制造的新納入國家《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產品的企業,按照首次購置裝備總價的15%給予最高200萬元的補貼,分期付款、設備租賃等費用不計算在內。(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七)集群建設強鏈補鏈
14.支持年產值1億元以上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新引進產業鏈配套且無資產關聯的工業企業,提高本地配套率,對于單個新引進配套企業的投資項目完成固定資產投資在3億元(含)至5億元、5億元(含)至10億元、10億元(含)以上的,分別給予引薦企業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獎勵,單個引薦企業累計最高獎勵500萬元,引薦企業可將獎勵給予對招引工作有突出貢獻的員工個人。(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八)管理團隊績效激勵
15.對成立五年及以上且區級經濟貢獻突出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或高新技術企業核心團隊成員,按個人工薪收入對區級經濟貢獻給予獎勵。企業年度區級經濟貢獻在100萬元(含)-200萬元、200萬元(含)-500萬元、500萬元(含)-1000萬元、1000萬元(含)-2000萬元、2000萬元(含)以上的,對其核心團隊分別最高獎勵5萬元、10萬元、20萬元、40萬元、80萬元。(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16.對工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領域的上市企業和武漢市上市后備金種子、銀種子企業的高管人員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區級經濟貢獻,按照“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區科經局、區金融辦)
(九)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17.對入選工信部“單項冠軍”企業(產品)、工信部專精特新“小巨人”、省級上市后備“金種子”、省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當年在金融機構新增的流動資金貸款,在其短期貸款項目結清后,按照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50%,給予最高100萬元且不超過實付利息的貼息支持,貼息期限為一年,同一貸款不重復享受區級貼息。(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十)支持總部基地建設
18.對產值規模和財政貢獻突出的我區工業企業,給予總部基地建設用地支持,按照“一事一議”原則和相關協議執行。年產值5億元及以上且財政貢獻2000萬元及以上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可在青菱都市工業園申請最高20畝總部基地用地;年產值10億元及以上且財政貢獻3000萬元及以上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可在楊春湖高鐵商務區申請最高10畝總部基地用地。(責任單位:區商務局、區更新局、青菱都市工業園管委會、楊春湖專班)
二、激活科技創新“主引擎”,增強穩進提質“內生力”
(十一)加強優質高企梯度培育
19.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區級財政三年內給予15萬元的配套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區級財政一次性給予5萬元的配套獎勵。(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20.認定一批瞪羚,并對認定的瞪羚及瞪羚培育企業,根據其研發投入、成長性、區級經濟貢獻等進行綜合評價,按評價結果擇優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21.對科技領軍企業,根據其研發投入、規模性、區級經濟貢獻等,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十二)強化創新主體能力建設
22.鼓勵企業創建各類科技創新平臺,對新獲批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創新平臺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150萬元、50萬元、35萬元獎勵;對國家級、省級、市級創新平臺考核優秀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25萬元、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23.支持高校院所、骨干企業在我區建設產業創新聯合體、產業技術研究院和技術創新中心,按照“一事一議”原則和相關協議,單個機構累計最高支持1000萬元。(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24.鼓勵企業承擔各級科技計劃項目,對牽頭承擔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并完成結題驗收的企業,按照項目撥付經費的50%給予一次性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勵50萬元,單個企業年最高獎勵100萬元;對武漢市重點研發計劃項目,按照市級支持資金給予最高1:1配套。同一項目不重復支持。(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十三)鼓勵眾創孵化載體提質增效
25.支持眾創孵化載體提升服務能力和服務成效,對區級及以上各類眾創孵化載體開展績效評價,擇優分檔給予運營主體最高5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26.支持眾創孵化載體提檔升級,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運營主體,分別一次性補貼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對新列入國家級、省級、市級備案的眾創空間運營主體,分別一次性補貼50萬元、30萬元、20萬元。(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27.支持創新街區、創新園區、創新樓宇建設,經定期考核擇優分檔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28.支持眾創孵化載體引進和培育創新型優質企業,對引進和培育的高新技術企業、瞪羚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根據引育方式、企業類型和數量,給予運營主體最高50萬元獎勵(不重復獎勵)。(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29.支持創新型入孵企業降低用房成本,對眾創孵化載體內當年引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瞪羚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根據在孵企業使用面積、租金和租期,給予最高50萬元房租補貼(不重復獎勵)。(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十四)加大科創金融支持
30.支持創投風投機構加大對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創新企業的投資力度。對以增資擴股方式投資我區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的股權投資基金,本政策實施后,自投資劃款之日起滿兩年的,按照實際投資金額的15%給予其管理機構獎勵,每投資1家企業最高獎勵100萬元(僅限首次投資),每家股權投資管理機構每年累計獎勵金額不超過500萬元。(責任單位:區金融辦)
31.以增資擴股方式投資我區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的股權投資基金,本政策實施后,投資我區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滿兩年后、五年內實際發生投資損失的,按照項目首輪投資實際損失金額的20%給予補貼,每個項目最高補貼300萬元,每家股權投資管理機構每年最高補貼600萬元。(責任單位:區金融辦)
(十五)構建轉化激勵鏈條
32.鼓勵企業與高校院所持續開展產學研合作,給予合作雙方每個單位最高20萬元補貼。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落地我區實施轉化,對院士專家引領的科技成果轉化落地我區的項目,給予最高100萬元補貼;對市級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33.鼓勵高校院所科研團隊和技術轉移服務人員開展研發創新活動,對經認定的技術轉移相關合同,按照認定的實際交易額的7%給予科研團隊和對成果轉化做出貢獻的人員獎勵,每人每年最高10萬元。(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34.鼓勵和引導高校院所、企業開展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將技術轉移相關合同登記錄入全國技術合同管理與服務系統。對年技術合同認定金額達到500萬元、1000萬元、1億元、10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1萬元、2萬元、5萬元、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35.鼓勵企業吸納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對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實現向我區企業轉移轉化的,按照市級補助資金給予最高1:1配套。(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36.對經報備的科技成果轉化對接活動,按規模和成效進行補貼,每場次最高10萬元。(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十六)加強中試平臺建設
37.鼓勵新型研發機構、高校院所和企業獨立或者聯合建設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平臺(基地),按照市級補助資金給予最高1:1配套。對納入市級備案管理的中試平臺(基地),獲市級考核優秀的給予3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十七)培育技術轉移機構
38.支持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建設和提檔升級,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獎勵,同年新獲批的不同等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按照就高原則獎勵。對首次獲批市級科技成果轉化中心的單位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39.鼓勵技術轉移示范機構設立區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站,每年對區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站實施績效考核獎勵,最高20萬元。(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十八)促進高校院所協同創新
40.鼓勵擁有科技成果的高校院所科研人員、大企業骨干人員和技術人員、海歸留學人員、醫療衛生機構醫生、各類創新創業大賽優秀創業團隊在我區創立科技型企業。對成立五年以內,獲得創業投資機構首輪創業投資額1000萬元及以上或累計獲得創業投資額2000萬元及以上的(須資金到位且持續投資滿一年),按照投資后不高于實繳注冊資本5%的比例,給予最高30萬元的啟動資金支持,可用于創業合伙人獎勵。(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41.做強校友經濟,打造“地方+母校+校友”互惠共贏模式。高校院所引薦校友投資者(校友投資比例達15%以上或為企業實際控制人)來我區投資并最終促成工業科技類項目落戶,且企業注冊后在兩個完整會計年度內納統的,可按照該項目納統當年度區級經濟貢獻的25%給予引薦校所獎勵,同一引薦項目只優先認定獎勵一家引薦校所。(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十九)完善科創服務體系
42.對每年參與輔導區內科技企業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科技服務機構,經提前備案并通過審核的按照通過企業數量,給予不少于3000元/家的梯次獎勵,單個服務機構最高獎勵30萬元。(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43.支持產業聯盟、行業/企業協會、企業等單位主辦或承辦助推我區企業參與交流合作的專業性產業大會、高端論壇、學術會議、項目推介、創新創業等活動,對經備案并審核通過的活動,給予場地費、設備租賃費、宣傳費等后補助,單個活動最高支持30萬元。(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二十)支持知識產權保護與運用
44.專利獎資助。獲中國專利金獎的項目,每項資助30萬元;獲中國外觀設計金獎、中國專利銀獎的項目,每項資助15萬元;獲中國專利優秀獎的項目,每項資助8萬元。實施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推進工程。新認定的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每家一次性資助最高15萬元。(責任單位:區市監局)
45.推進基層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建設。對依規設立的武漢市基層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年度綜合評價結果為優秀、良好的,分別給予最高8萬元、3萬元補助。對依規設立的我區基層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年度綜合評價結果為優秀、良好的,分別給予最高5萬元、2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區市監局)
三、培育數字經濟“新動能”,跑出數實融合“加速度”
(二十一)招引數字經濟企業
46.加快我區“國家光通信設備及光電子器件制造中小產業集群”建設。對于新落戶、經產業鏈龍頭企業推薦的光電子信息和軟件信息服務業企業,自企業簽訂入駐合同之日起,年營業收入達到3000萬元及以上的,給予辦公用房最大1000平方米和生產性廠房2000平方米、最長兩年、最高30元/(平方米?月)且不超過實際租賃費用(不含物業、水電等其他費用)50%的房租補貼;鼓勵社會化招商引資和以商招商,對經認定的生產型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或研發型企業年研發投入1000萬元以上的,分檔給予引進方最高5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47.加強光電子信息產業鏈招商引資和高級人才引進獎補,對光電子信息企業技術研發團隊核心成員稅前年工資性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10倍的,對其工薪地方貢獻超出15%的部分,給予企業引才獎補,獎補資金主要用于人才績效獎勵,單個企業每年最高500萬元。(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48.積極引進軟件領軍企業(中國軟件百強、中國互聯網百強)在我區設立全資子公司,按照全資子公司納統當年(含)起每年區級經濟貢獻的50%給予連續三年獎勵,獎勵資金可用于人才績效獎勵。(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二十二)支持企業數字化轉型
49.對獲得國家級、省級智能制造示范項目,企業軟件投入100萬元以上,按照實際投入的2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年最高補貼500萬元;支持企業建設省級及以上5G全連接工廠,給予不超過設備投資總額12%和軟件投入總額20%的獎勵,兩項累計最高800萬元;對承擔國家人工智能揭榜掛帥任務的企業,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對國家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工業互聯網、制造業“雙創”、綠色工廠、服務型制造等國家試點示范項目(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對首次獲批省級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試點示范企業、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項目(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推進數字經濟應用場景發展,對武漢市數字經濟應用場景“揭榜掛帥”項目、武漢市人工智能示范應用場景,按照市級支持資金給予最高1:1配套。同一項目不重復支持。(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50.對牽頭承擔國家高質量發展重大招投標項目(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工程)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按照國家撥付資金的15%給予單個項目最高500萬元的配套。(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二十三)支持企業上云
51.支持工業企業上云,對購買通用云服務給予不超過合同實際交易額20%的補貼,對購買我區云服務商提供的工業互聯網云服務給予不超過合同實際交易額50%的補貼,依據企業上年度產值規模,單個企業每年最高100萬元。(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52.對我區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企業庫內的企業上云,給予不超過上云服務合同實際交易額50%的補貼,原則上不高于企業在漢繳納社保人數×1000元/人補貼標準,單個企業年最高補貼50萬元。(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二十四)鼓勵軟件企業提檔升級
53.鼓勵企業上規模,對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5千萬元、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20億元、30億元的規上軟件企業,分別給予最高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獎勵,獎勵資金可用于人才績效獎勵。(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54.促進企業穩增長,對年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且年營業收入增幅30%及以上的軟件企業,按市級獎勵額度給予1:1配套獎勵。(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二十五)鼓勵數字經濟企業“拔尖”
55.對入選中國軟件百強、中國互聯網百強名單和“國家鼓勵的重點軟件企業”的企業,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同一企業只能享受一次,并在數字政務、智慧醫療、智慧教育、智慧城區等政務民生領域積極推薦。(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二十六)支持企業數字化認證
56.對首次通過中國信息服務標準(ITSS)2級及以上、信息系統建設和服務能力評估體系(CS資質)3級及以上認定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獎勵;對首次獲得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評估模型國家標準(DCMM)3級、4級、5級認證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30萬元、5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二十七)打造工業互聯網生態
57.鼓勵企業參與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綜合型二級節點建設,對牽頭建設的獨立法人單位,在接入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國家頂級節點(武漢)后,給予一次性300萬元建設補貼。鼓勵企業參與工業互聯網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對經我區政府認定的“5G+工業互聯網”公共服務平臺,對其運營主體按每年認定的運營經費給予不超過50%的補貼,最高300萬元。(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二十八)加強優秀案例推廣
58.鼓勵企業開發優質工業APP,對獲評“全國工業互聯網APP優秀解決方案”“省級工業APP典型應用案例”的企業(解決方案提供商),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獎勵資金可用于人才績效獎勵。(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二十九)建設新型公共服務平臺
59.鼓勵各類開源機構、企業、高校院所面向基礎軟件、工業軟件等產業鏈基礎環節,建設涉及開源平臺、開源社區、代碼托管及開發測試、軟件測試驗證等領域的新型公共服務平臺。對公共服務達到一定規模且經市級以上主管部門認定的,按照不超過項目審定的軟件和硬件設備投資額5%的標準,給予平臺建設方一次性最高200萬元補助。對通過發放適配認證證書、簽訂服務合同等方式服務企業的新型公共服務平臺,按照年服務企業的數量給予一定補助。(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三十)建設數字經濟產業集聚區
60.鼓勵建設軟件專業化園區或利用樓宇聚集和發展軟件產業,對我區新獲評中國軟件名園的園區,按照市級現行政策予以支持;對獲評市級數字經濟產業園(街區、樓宇)的運營主體,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科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