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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州市針對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有哪些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呢,下面來看看吧,對于企業吸納畢業生就業的具體補助如何,2023年荊州市中專院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歡迎隨時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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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業項目如何規劃(資金獎補類、榮譽資質類等),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初創型企業、成長型企業、成熟型企業如何更好的做好項目規劃,企業知識產權如何挖掘培育,歡迎聯系。
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35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實施“才聚荊楚”工程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辦發〔2021〕44號)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決定實施“才聚荊楚?鳳鳴荊州”工程,促進更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以下簡稱畢業生)留荊來荊就業創業,為加快建設鄂中省域區域性中心城市提供強大人才支撐,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推行先落戶后就業。畢業生可憑畢業證書在市內合法穩定住所或擬就業創業地城鎮,按照就近就地原則,高效辦理落戶。(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荊州開發區、紀南文旅區、荊州高新區管委會)
二、發放租房和生活補貼。自2022年1月1日起,對畢業5年內的畢業生首次到我市企業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保1年以上的,或首次在我市注冊創業企業并擔任企業法人代表,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滿一年,并按規定繳納社保1年以上的,給予就業創業生活和租房補貼。生活補貼標準為全日制大專(含技工院校)及以上每人每年6000元,全日制中專(含技工院校)每人每年3600元;自主租房補貼標準為全日制大專(含技工院校)及以上每人每年6000元,全日制中專(含技工院校)每人每年3600元,補貼期限均不超過3年,按年發放;補貼資金來源按照屬地原則由各地財政負擔,中心城區市區兩級財政按照5:5的比例負擔。鼓勵工業企業提供人才住房,有條件的地方可給予適當補貼。(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荊州開發區、紀南文旅區、荊州高新區管委會)
出臺具體方案,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著力解決留荊來荊畢業生住房困難問題。(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荊州開發區、紀南文旅區、荊州高新區管委會)
三、增加優質崗位供給。高水平建設荊州科創大走廊(荊州大學城),力爭全市高新技術企業數量每年增長10%以上,圍繞加快構建荊州“4611”現代產業體系,大力引進下一代通信、生命健康、人工智能等領域具有全球影響力、掌握產業前沿核心技術的龍頭企業在荊設立總部或第二總部。(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招商中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荊州開發區、紀南文旅區、荊州高新區管委會)
面向重點龍頭企業、國有企業人才需求,開發招聘畢業生的優質崗位,各級經信、商務、國資、農業農村等部門分別牽頭征集一批工業企業、商貿流通企業、國有企業、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優質崗位,于每年4月底、9月底前完成崗位征集,由同級人社部門匯總后公開發布。(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經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政府國資委)
四、擴大企業吸納規模。擴大國有企業招聘應屆畢業生數量,招聘信息(除涉密崗位外)同步在有關政府網站公開發布。(責任單位:市政府國資委、市人社局)
對中小微企業招用應屆畢業生(含離校2年內未就業畢業生),符合規定的分別給予企業和個人1000元的一次性就業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荊州開發區、紀南文旅區、荊州高新區管委會)
五、穩定政策性崗位。保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應屆畢業生規模總體穩定,加強各項招錄(聘)實施進程與畢業生求職時間銜接。(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研究制定高層次人才專項事業編制管理辦法,專項事業編制優先用于保障教育、衛生、科技等重點領域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激勵和吸引優秀畢業生留荊來荊就業創業。(責任單位:市委編辦、市委組織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衛健委)
鼓勵高校、科研院所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畢業生就業。(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繼續從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應屆畢業生中招錄定向選調生。(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
六、大力引導到基層就業。確定本地緊缺人才目錄,對符合目錄的本科以上高校畢業生,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規定確定招聘方式。(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委組織部)
加快推進實施“湖北省萬名大學生鄉村醫生配備”項目,深化實施“農村教師特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等,引導更多畢業生到基層崗位就業。(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
七、發放創業補貼。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在我市初次創辦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經營6個月以上且帶動就業2人及以上的,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對上述初創組織在登記注冊1年內、招用人員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1000元/人的標準給予補貼,補貼總額不超過2萬元。(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荊州開發區、紀南文旅區、荊州高新區管委會)
八、大力推進創業擔保貸款提質增量。將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提高至500萬元,對貸款超過300萬元的部分,屬地財政按2%給予補貼。對招用畢業生等人員就業的小微企業,未達到創業擔保貸款招用人員規定比例的,可根據新招用符合條件人數按每人10萬元的額度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積極發揮準公共服務職能,對創業貸款擔保費實行零費率。年度內新辦理的創業貸款擔保,由屬地財政給予2%的擔保費補貼;實行年度目標管理,超過年度目標的部分,屬地財政給予3%的擔保費獎勵。鼓勵全市各銀行機構積極發放創業擔保貸款,由屬地財政按照年末在貸余額凈增加額的1%對經辦銀行進行獎勵。按照各區年度創業擔保貸款發放凈增加額,屬地財政對基層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給予適當經費獎補。中心城區創業擔保貸款獎補資金,由市區兩級財政按照5:5的比例負擔。(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團市委、人行荊州中心支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荊州開發區、紀南文旅區、荊州高新區管委會)
九、強化創業資金扶持。對在校及畢業5年內大學生在我市自主創業或從事個體經營6個月以上的,按規定經過評審,給予2萬元—20萬元扶持資金。積極推薦申報省級創業扶持項目,扶持資金提高至5萬元—50萬元。(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團市委,在荊各高校)
發揮各級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作用,大力發展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等,鼓勵各類創投機構投資扶持處于種子期、初創期的大學生創業企業。(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局、人行荊州中心支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荊州開發區、紀南文旅區、荊州高新區管委會)
積極爭取中央彩票公益金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發展資金對荊州支持。(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教育局)
十、打造創業孵化示范平臺。積極支持在荊高校建設創新創業學院和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打造“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區”創業生態鏈。推動建設1-2個集研發、孵化、投資等于一體的高標準大學生創業創新培育中心、互聯網雙創平臺、孵化器和科技產業園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人社局、市政府國資委、團市委,在荊各高校)
開展市級大學生創業孵化示范基地認定,被認定為示范基地的,給予20萬元—40萬元的獎補,從市級就業補助資金支出。積極申報省級、國家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爭取省級獎補。(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荊州開發區、紀南文旅區、荊州高新區管委會)
十一、給予場地租金補貼。在校大學生及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在我市初次創業正常經營半年以上,租用經營場地的,給予每年不超過5000元的場租水電等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補貼按年發放。(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荊州開發區、紀南文旅區、荊州高新區管委會)
降低大學生創新創業門檻,各地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平臺、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業空間等,應安排一定比例場地,免費向大學生創業者提供。完善科技創新資源開放共享平臺,各地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實驗室以及科研儀器、設施等科技創新資源可以面向大學生創業者開放共享。(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團市委,在荊各高校,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荊州開發區、紀南文旅區、荊州高新區管委會)
十二、加強創業教育培訓。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強化高校將創新創業教育貫穿人才培養全過程。支持各高校將大學生參加創新創業活動和自主創業情況折算為學分,允許以創業成果申請學位論文答辯,支持高校完善創業休學制度。鼓勵高校設置創新創業獎學金,對表現優異的學生予以適當獎勵。(責任單位:在荊各高校)
大力實施創業培訓“馬蘭花計劃”,畢業學年大學生參加創業培訓的,按培訓類別分別給予300元、1200元、1500元培訓補貼。依托高校和創業學院,舉辦大學生創業訓練營,對有創業意愿的在校大學生開展創業培訓。爭取建設一批雙創導師培訓基地,定期舉辦“馬蘭花”創業培訓講師大賽。建立大學生創業導師庫,鼓勵對大學生創業項目進行“一對一”的創業實踐輔導。(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團市委,在荊各高校)
十三、大規模開展就業見習。鼓勵引導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擴大就業見習崗位募集規模。對見習單位按規定給予就業見習補貼,補貼標準提高至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超過50%的單位,按留用人數給予1000元/人的獎補。見習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就業見習期間,見習單位應給予參加見習人員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基本生活費,并為見習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團市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荊州開發區、紀南文旅區、荊州高新區管委會)
十四、鼓勵靈活就業。促進數字經濟、平臺經濟健康發展,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權益保障,引導畢業生多渠道靈活就業。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的,按規定給予社保補貼。靈活就業的畢業生可憑身份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在市內跨區域企業就業或靈活就業的,不需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總工會)
十五、促進技能就業。鼓勵大學生在獲得學歷證書的同時,取得多類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將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補貼性培訓對象擴大到普通本科高校、中高職院校(含技工院校)畢業年度畢業生。繼續推進校企合作聯合辦班專項計劃,鼓勵高校、職業(技工)院校聯合企業開設訂單班。對與中心城區企業開辦學歷教育企業冠名班的學校,每個班級按規定給予10000元開辦補貼;對參加訂單班學習畢業后留在相應企業就業滿2年的,給予5000元人才津貼,其中,工作滿1年給予2000元、滿2年給予3000元。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相應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經信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在荊各高校)
十六、落實稅收優惠政策。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符合規定條件的,在3年內按每人每年7800元為限額依法享受稅收減免。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符合規定條件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法享受稅收減免。對創業投資企業、天使投資人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以及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的投資額,按規定抵扣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對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大學科技園以及國家備案眾創空間按規定免征增值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人社局)
十七、發揮人力資源市場配置作用。加快培育百億級人力資源服務業,提升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專業化服務水平。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組織應屆高校畢業生留荊來荊就業,為畢業生和企業免費提供服務,且與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1年以上的,給予就業服務補助,標準為1500元/人,對引導到我市規模以上企業就業的,標準為2000元/人。補助資金按照屬地原則,從各地就業補助資金列支。(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荊州開發區、紀南文旅區、荊州高新區管委會)
十八、優化就業創業服務。開辟大學生創業注冊登記綠色通道。大學生創業在實行住所(經營場所)信息申報承諾制的地區辦理注冊登記的,免提交租賃協議、房產證明。(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