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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通知!關于武漢市經開區企業技術改造以及智能化改造獎勵補貼資金申報開始了,下文介紹具體資金補貼標準,感興趣就不要錯過了哦,了解一下申報的條件、需要準備的材料以及申報時間流程吧,如果對政策還有疑問歡迎直接聯系我們申報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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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內容
(一)投資和技改補貼。對符合申報條件的工業投資和技術改造項目,依據專項審計報告明確的項目建設有效期(不超過兩年)內實際完成的生產性設備購置與改造投資的8%,給予最高不超過800萬元專項資金支持。
(二)智能化改造補貼。對符合申報條件的智能化改造項目,依據專項審計報告明確的項目建設有效期(不超過兩年)內實際完成的生產性設備投資及研發投入總額的8%(其中研發投入不超過設備投資的2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專項資金支持。
企業實施的多個技改項目可歸并后集中申報,但每年單一企業最高獲得的補助資金額度不超過1000萬元。專項補助資金市、區各承擔50%。
二、申報條件
1. 項目申報單位原則上應是我區范圍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項目建設地點在本區。(對本區納稅的非獨立法人企業,其投資項目落戶武漢經開區域范圍內且上一年度產值過百億元的重點企業也可納入支持范圍)。
2. 申報企業應是財務管理規范、合法經營的工業企業,近兩年未發生重大安全、環保、質量事故,企業法人未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 資金支持對象應符合國家及省、市產業政策和武漢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投資指導目錄清單。
4.申報投資和技改補貼的項目應納入我區工業投資統計,建設期內(最長不超過兩年)生產性設備投資達到2000萬元及以上;申報智能化改造補貼的項目應納入我區工業技改投資統計,建設期內(最長不超過兩年)生產性設備投資達到500萬元及以上。兩類項目申報當年已主體完工。
5. 本次申報項目投資核算期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2.項目核準、備案文件或立項通知書;
3.專項資金申報表;
4.企業編制的項目投資內容和已完成投資的清單;
5.企業智能化改造咨詢診斷平臺評估意見書(該項僅申報智能化改造補貼時提供,智能化改造評估意見書應為市級遴選的工業智能化改造咨詢診斷平臺評估診斷并出具的,需加蓋診斷平臺和企業公章);
6.統計聯網直報平臺投資報送截圖(206表);
7.企業項目真實性承諾書。
四、注意事項
1.已獲得省級同類財政專項資金支持或者融資支持的項目,本政策不再重復支持。申報市級政策的項目,相同投資區間內原則上不再受理企業申報省級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投資補貼類項目。招商協議執行期內的投資項目,依據招商協議落實投資補貼政策,本政策不再重復支持。
2.同一項目的相同投資內容可以同時申報市級和區級工業投資和技術改造類政策資金補助,但市級政策的區級配套部分與本區的投資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復進行兌現。
3.為進一步規范投資審計流程,確保審計結果公平公正,本次投資審計采取“雙審”機制,在聘請第三方審計機構開展審計工作的基礎上,遴選一家審計機構對審計結果和流程進行抽查。請各企業共同做好本政策審計工作的監督,如發現審計機構違規情況可向區經信局進行舉報。
4.獲得專項支持的生產性設備在補助資金到位后兩年內不得出讓、轉移。企業收到專項資金補助后,應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財務會計處理,并專款用于申報企業的生產經營與發展,不得用于企業分紅、發放福利、改善辦公條件、購置交通工具等支出,并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和審計監督。
5.企業不得通過項目分拆、虛假包裝等方式將相同投資內容反復報送,重復申請獲取省、市、區財政專項資金。
6.納入智能化改造補貼范圍的研發投入最高不超過設備投資的20%。具體范圍包括:研發活動中間試驗、產品試制的直接投入;用于智能化改造的軟件等。
五、申報程序
1.各企業嚴格按照申報通知要求組織申報材料,并將編制好的專項資金申報材料報送至區經信局。申報材料膠裝成冊,材料不全和不規范一律取消申報資格。
2.請各企業按支持類別將紙質版申報材料(加蓋企業公章)一式兩份于2023年3月15日17:30前報送至區經信局C417辦公室,同時將專項申報材料電子版(蓋章掃描件及電子版)發送至郵箱。
3.本政策由區經信局負責政策解釋,組織第三方審計及省、市級專項資金的查重,結果公示和市、區級專項配套資金的統籌撥付;各園區負責政策資金區級配套部分的查重、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