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行業資訊
下文整理武漢江岸區區級企業獎勵補貼扶持政策,包括專精特新小巨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雙創基地、企業上云補貼 、創新平臺新型研發機構申報等等,一起來看看吧,如果對下文的某一項目感興趣的話不妨直接找小編溝通申報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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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突破性發展民營經濟
(一)支持企業成長。
對于首次納入規模以上的工業企業和首次納入限額以上統計的商貿企業,在市級獎勵的基礎上,區級按照1:1給予一次性配套獎勵。對于規模以上制造業企業,主營收入首次達到或者突破1億元、5億元、10億元的,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服務業企業的獎勵參照《江岸區小微服務業企業進入規模服務業企業配套獎勵政策實施方案》執行。(責任單位:區科經局、區發改局、區商務局)
(二)支持企業做精。
對新獲批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在市級獎勵基礎上,區級再給予50萬元一次性配套獎勵;對新獲批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獲批的創新型中小企業,給予2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經省級認定的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單項冠軍產品,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級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8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湖北省專利金獎、專利銀獎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區科經局、區市場監管局)
(三)支持企業創新。
支持民營企業積極參與技術研發,優先推薦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省、市核心技術攻關和重點研發項目。鼓勵企業吸納高校、科研院所技術在區內轉化,對上年度委托開發和受讓技術實現技術交易額達到5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按照技術交易額的10%予以補助,每年每家企業最高補貼50萬元。支持企業與技術專家對接,擔任“科技副總”,在上級補貼的基礎上,區級給予1萬元的一次性補貼。(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四)拓展融資渠道。
推廣新型“政銀擔”貸款模式,針對性解決小微企業無抵押融資難問題,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推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對于按期還清專利權、注冊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本息的企業,按照其實際支付利息的3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年度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對我區在滬深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企業,在分階段給予最高不超過800萬元獎勵的基礎上,再增加200萬元人民幣一次性補貼。
對在與中國證監會簽署監管備忘錄的國家或者地區上市,且募集資金80%以上比例投放我區的企業,在給予一次性獎勵600萬元基礎上,再增加150萬元人民幣一次性補貼。將上市公司從市外遷入我區的,給予相同標準獎勵。
對我區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掛牌的企業,在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的基礎上,再增加50萬元人民幣一次性補貼。進入創新層后,在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基礎上,再增加50萬元人民幣一次性補貼。
對完成股份改制并在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四板)掛牌的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責任單位:區地方金融工作局、區市場監管局、區財政局)
(五)降低用房成本。
對入駐轄區市級及以上眾創孵化載體、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科創小微企業園等空間,經認定的創新型成長性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租金補貼。(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六)鼓勵開拓市場。
支持民營企業參加國家、省、市、區政府組織和承辦的境內外專業性、行業性的展會,一個標準展位按國內2000元、國外5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每次補貼展位不超過2個)。(責任單位:區科經局、區財政局、區商務局、區文旅局)
(七)搭建融通平臺。
實施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行動,搭建重點產業鏈供需對接平臺,支持龍頭企業面向轄區中小企業開放技術、開發、營銷、推廣等資源。每年組織不少于4次政企交流會、企業家沙龍等活動,搭建企業交流平臺。鼓勵企業參與政府采購,區級項目中預留不低于50%的份額面向轄區中小企業采購。(責任單位:區科經局、區財政局)
(八)構建服務體系。
完善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建設,建立區、街、園區三級服務體系,配備服務專員,提供全天候免費服務。對在服務體系內,經批準設立并通過考核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和商標品牌指導服務站分別給予5萬元一次性補助;經批準設立的技術合同登記站,對其上年度登記技術交易總額,按照有關政策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補貼。(責任單位:區科經局、區市場監管局)
(九)提升專業服務。
發放服務券,對我區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購買經認定的簽約服務機構提供的科技支撐、數字賦能、財稅審計、市場開拓、法律咨詢等方面的專業服務,按照服務合同金額的30%,每家不超過10萬元,給予資金補助。(責任單位:區科經局、區市場監管局)
(十)優化人才服務。
鼓勵民營企業家拓展視野,圍繞企業管理、科技創新、市場開發等領域,提供免費培訓服務。重點支持轄區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引育高層次人才,支持人才申報“武漢英才”、“江岸英才”等各級人才計劃。(責任單位:區招才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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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進科技創新
(一)支持企業創新發展。
對企業新獲批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創新平臺及新型研發機構,分別給予150萬元、50萬元、3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武漢市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和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立項的企業,在市級科技研發資金支持的基礎上給予1:1配套支持,單個項目最高支持1000萬元,同一項目不重復獎勵。
(二)加大企業培育力度。
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市級財政三年內給予15萬元獎勵的基礎上,區級財政三年內給予25萬元的配套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市級財政給予5萬元獎勵的基礎上,區級財政給予10萬元的配套獎勵。
(三)支持加大研發投入。
對上年度研發投入超過銷售收入3%且研發金額超過100萬元(含),對其上年度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比重超過3%部分,按照50%的比例給予最高200萬元(含)資金補貼。
(四)支持科技成果轉化。
支持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建設,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省、市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一次性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15萬元,同年獲批的不同等級按照就高原則獎勵。對首次獲批市級科技成果轉化中心的單位一次性獎勵30萬元。
(五)支持中試平臺建設。
鼓勵新型研發機構、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獨立或者聯合建設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平臺(基地),在市級財政獎勵的基礎上,給予1:1配套支持。對首次獲批市級備案的中試平臺(基地)一次性獎勵10萬元,同一單位(企業)當年最高獎勵20萬元。
(六)支持眾創孵化載體建設。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80萬元、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補貼;對新列入國家級、省級、市級備案認定的眾創空間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補貼。對經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新創業示范基地,在市級獎勵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基礎上,區級分別給予1:1的一次性配套獎勵。
(七)鼓勵載體提質增效。
支持孵化載體提升服務能力和服務成效,每年對市級及以上各類孵化載體開展績效評價工作,擇優分檔給予運營機構最高50萬元獎勵。
(八)支持創新街區(園區、樓宇)建設。
支持創新街區、創新園區和創新樓宇建設,擇優分檔給予最高200萬獎勵。
(九)支持科技創新服務。
鼓勵載體、各類機構為區內企業提供高企認定、科技成果轉化、雙創孵化、產業加速等專業科創服務。
轄區市級及以上眾創孵化載體,培育入駐企業首次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按照每家5萬元的標準給予運營機構一次性獎勵;培育入駐企業重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按照每家1萬元的標準給予運營機構一次性獎勵。
培育入駐企業新獲批專精特新“小巨人”的,按照每家10萬元的標準給予運營機構一次性獎勵;培育入駐企業新獲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按照每家5萬元的標準給予運營機構一次性獎勵。
轄區備案的科技中介服務機構,輔導轄區企業首次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按照每家0.5萬元的標準給予科技中介服務機構一次性獎勵;輔導轄區企業重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按照每家0.2萬元的標準給予科技中介服務機構一次性獎勵。
(十)鼓勵科技金融創新。
支持金融機構擴大投貸聯動、科保貸、科擔貸、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等科技企業信貸模式推廣范圍。開展金融科技對接服務,征集遴選科技金融機構,推動科技金融機構與創業孵化載體共建科技金融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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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促進數字經濟產業發展
(一)支持重點企業招引。
對于新落戶的規模以上數字經濟企業,自企業簽訂入駐合同之日起,兩年內年營業收入達到5000萬元及以上的,分級、分檔給予最大1500㎡(含)、最長2年(含)、最高40元/平方米/月(含)的辦公用房租金補貼。(牽頭單位:區科經局;配合單位:區商務局、區招商服務中心)
(二)支持重大項目落地。
對在我區實施總投資超過1億元的數字經濟重大項目,按照其新購置研發、生產設備固定資產投資的10%給予最高1000萬元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科經局)
(三)支持重點企業做強。
建立人工智能重點企業動態培育庫,對于經認定首次成功進入培育庫的企業給予每家3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規模以上的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或超過5000萬元、1億元、5億元、10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3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入圍中國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百強、中國電子信息百強、中國互聯網企業百強的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四)引導社會資本投入。
設立區級產業發展引導基金,鼓勵社會資本在江岸區設立數字經濟產業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與政府引導基金建立合作機制,直接投資符合條件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或跟投區內符合條件的優質項目。(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金融局、區建投公司)
(五)支持企業數字轉型。
支持金融保險、創意設計、商貿物流、文化旅游、生態環保等傳統優勢企業數字化轉型,鼓勵建設一批符合國家、省、市、區相關標準要求的示范應用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區科經局;配合單位:區發改局、區建設局、區文旅局、區金融局、區生態環境分局)
(六)鼓勵引導企業上云。
對購買我區服務商提供的云服務,且“上云”年度費用超過20萬元(含)的數字經濟企業,按企業“上云”合同金額的20%給予最高10萬元(含)資金補貼。(責任單位:區科經局)
(七)支持產品應用落地。
聚焦數字建造、數字金融、數字文娛、數字能源、數字環保等領域,支持企業搭建生產、生活等網絡平臺,經認定為示范平臺的,每個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于在區內研發、生產,經認定具有標桿性和示范性的人工智能軟、硬件產品,給予單個最高30萬元一次性資金補助。(牽頭單位:區科經局;配合單位:區發改局、區建設局、區文旅局、區金融局、區生態環境分局)
(八)支持應用場景建設。
征集數字經濟場景需求,組織交流對接活動,搭建供需對接平臺。對武漢市數字經濟應用場景“揭榜掛帥”項目考核認定實施成功的,在市級獎勵基礎上按照1:1給予配套獎勵。鼓勵企業、單位建設數字經濟應用場景,對實施完成、經考核認定為示范應用場景的項目建設主體,按其項目總投入的30%比例,區級給予最高20萬元(含)的一次性資金補助。(牽頭單位:區科經局;配合單位:區發改局、區教育局、區建設局、區文旅局、區衛健局、區金融局、區行政審批局、區大數據中心)
(九)支持空間載體建設。
鼓勵社會運營機構建設數字經濟產業園區和樓宇(街區),對經認定的數字經濟產業園區和樓宇(街區),分別給予園區運營機構50萬元、樓宇(街區)運營機構20萬元一次性獎勵,并對其運營情況進行績效考核,對通過考核的園區和樓宇(街區)運營機構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區科經局;配合單位:江岸經濟開發區、相關街道)
(十)鼓勵舉辦重大活動。
鼓勵舉辦國際國內具有影響力的數字經濟領域重要活動或者創新大賽,依法依規給予最高100萬元資金補助。(牽頭單位:區科經局;配合單位:區文旅局、區人資局)
四、附則
(一)本政策適用于工商注冊地、納稅征管關系及統計核算關系在本行政區域,有健全的財務制度、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守法經營、依法納稅的企業(機構、單位)。其中,政策中所涉及的數字經濟企業(不含高校、科研單位和運營主體)是指主營業務歸屬于《數字經濟及其核心產業統計分類(2021)》(國家統計局令(第33號))中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包括01數字產品制造業、02數字產品服務業、03數字技術應用業、04數字要素驅動業等4大類、114小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