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行業資訊
介紹湖北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政策,看看認定申報條件、申報認定時間,湖北省武漢市、黃石市、十堰市、宜昌市、襄陽市、鄂州市、荊門市、孝感市、荊州市、黃岡市、咸寧市、隨州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縣級市:仙桃市、天門市、潛江市各市的配套獎勵補貼政策,還有其他疑問或者想要申報可以直接找我們的項目人員溝通政策哦。
代理免費咨詢熱線:15855199550(微信同號)
分公司地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茅店山西路創星匯科技園A棟468室
即日起,注冊臥濤網,2023年開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復審,十年高企申報經驗,全國代理統一價格19800元,更有持續更新最新各歸口補貼政策,一手政策消息隨時掌握!
(臥濤科技:項目申報、知識產權代理、軟件開發、商業計劃書、工商注冊財稅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體系認證等。總部合肥,分公司:安慶、宿州、南京、蘇州、武漢、成都、長沙)
一、湖北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申報條件
(一)申報認定基本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運營兩年以上,資產總額不低于150萬元,財務收支狀況良好,經營規范,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的中小企業服務機構、社會中介機構、技術服務機構、科研院所,以及基于互聯網等面向中小企業提供創業創新服務的企業。
2.服務業績突出。年服務中小企業80家以上,用戶滿意度在80%以上;近兩年服務企業數量穩步增長,在專業服務領域或區域內有一定的聲譽和品牌影響力。
3.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和必要的服務設施、儀器設備等;有組織帶動社會服務資源的能力,集聚服務機構3家以上。
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規范的服務流程、合理的收費標準和完善的服務質量保證措施;有明確的發展規劃和年度服務目標。
5.有健全的管理團隊和人才隊伍。主要負責人要誠信、守法,具有開拓創新精神、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高的管理水平,從事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人員應不少于8人。
(二)申報認定功能要求
1.信息服務。充分利用信息網絡技術手段,形成便于中小企業查詢的、開放的信息服務系統,具有在線服務、線上線下聯動功能,線下年服務企業數量80家以上,年組織開展的相關服務活動8次以上。
2.技術服務。具有組織技術服務資源的能力,具有專家庫和新產品、新技術項目庫等;具備條件的應開放大型、精密儀器設備與中小企業共享;年開展技術洽談、產品檢測與質量品牌診斷、技術推廣、項目推介和知識產權等服務活動5次以上。
3.創業服務。具有較強的創業輔導能力,建有創業項目庫、《創業指南》、創業服務熱線等;開展相關政務代理服務;年開展創業項目洽談、推介活動5次以上。
4.培訓服務。具有培訓資質或在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備案,具有線上和線下培訓能力,有完善的培訓服務評價機制,年培訓800人次以上。
5.融資服務。年組織開展投融資對接、企業融資策劃、推薦和融資代理等服務活動5次以上,幫助中小企業融資總額1億元以上的服務機構;或向中小企業提供年新增擔保額5億元以上的融資擔保機構。
二、湖北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申報時間
湖北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每次認定有效期為三年。2019年公布的省級湖北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稱號自動取消,原示范平臺可自愿重新申報。
各市(州)于11月10日前將推薦文件,推薦匯總表,被推薦單位的申請材料、申請報告等紙質文件一式兩份報送省經信廳中小企業發展處,電子版刻盤一并報送,逾期不予受理。
三、湖北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申報材料
(1)湖北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請報告。
(2)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上一年度審計報告及服務收支情況的專項審計報告,或上一年度包含服務收支情況的審計報告。
(4)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證明復印件(房產證、租賃合同)。
(5)開展相關服務的證明材料(通知、照片、總結等)。
(6)頒發的從業資格(資質)、網站備案、許可證等證明(復印件)。
(7)能夠證明符合申報條件的其他材料。
(8)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的聲明(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四、湖北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各區獎補政策匯總
(1)武漢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申報獎勵補貼
對于獲得國家級、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和小型微型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給予支持,最高可達100萬元。
臨空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支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對新創辦通過 認定且設備投資額達 100 萬元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按投資 額 20%的標準給予補助,最高限補 30 萬元。對經行政認定獲得 國家級、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的,分別給予獎勵 50 萬元、 20 萬元。對注冊于本區的科技研發、工業設計公共服務機構,當 年為 50 家以上本區中小企業提供服務且年主營業務收入達 100 萬元的,按主營業務收入 5%的標準給予獎勵,最高獎勵 30 萬元。
武漢經開區對汽車產業、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高端裝備、生物醫藥等3+N產業領域的企業、聯盟、機構聯合上下游企業或用戶單位建設公共服務平臺的,經認定備案,按照其設備購置費等平臺建設費用的50%給予獎勵,每個平臺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武漢東湖技術開發區對2021年首次獲得財政部工信部批復“支持的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評或復核通過的國家級、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以下簡稱示范平臺)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的獎勵;對2021年獲評或復核通過的國家級、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以下簡稱示范基地)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的獎勵;政策有效期內逐級認定的基地和平臺在已獲得獎勵的基礎上給予差額獎勵。
支持行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對被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為國家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且年服務本地大健康企業150家以上的公共服務平臺,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大健康產業發展的意見》。
(2)黃石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申報獎勵補貼
黃石市財政局將無申請兌現獎勵資金1050萬元撥付至市經信局專門賬戶,開始對黃石市獲批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給予獎勵。分別獎勵各城區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30家、省級公共服務平臺3家、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2家,每家獎勵30萬元。
(3)十堰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申報獎勵補貼
1.支持市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根據市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和運營情況,安排專項資金用于保障十堰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平臺項目建設、能力提升、運轉及公益性服務等項目。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多主體多層次服務體系,為中小企業提供便捷的公益性服務。
2.鼓勵中小企業服務機構示范創建。對上一年度獲得國家、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或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的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同一服務機構同一級別的本類獎勵只能享受一次,同一年度同時獲得兩項獎勵的服務機構只取其最高獎項獎勵一次。
(4)宜昌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申報獎勵補貼
推動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對市政府批準建立的宜昌市公共技術服務中心,一次性給予500萬至1000萬元資金支持,并根據其服務相關產業發展情況,每年給予一定額度的補貼。
(5)襄陽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申報獎勵補貼
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對新認定國家級檢測平臺、國家級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給予20萬元獎勵;對國家級產業聯盟、國家級標準聯盟在襄城區設立分支機構,對襄城產業發展作出重要貢獻的,給予15萬元的獎勵;對經認定的省級公共服務平臺,給予10萬元獎勵。
(6)鄂州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申報獎勵補貼
獲得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的獎勵。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支持新一輪企業技術改造若干政策的通知》(鄂政辦發〔2020〕61號)文件規定,對獲得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國家新型工業化示范基地,給予最高一次性獎補500萬元。(業務主管部門:市經信局)
對積極為中小企業開展低成本服務或無償服務的國家級和省級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給予獎勵補助,對上年完成的服務能力提升項目以獎代補,對在建的服務能力提升項目給予補助;
.對獲得國家或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認定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給予一次性獎勵補助。
(7)荊門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申報獎勵補貼
對創建省級、國家級外貿出口轉型升級基地的龍頭企業、研發機構和公共服務平臺,創建成功后,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20萬元人民幣。
對成功創建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8)孝感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申報獎勵補貼
創新平臺獎。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技術創新平臺(指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檢測中心、實驗室、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分別獎勵50萬元、10萬元。
(9)荊州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申報獎勵補貼
推進創新創業平臺建設,對新建的國家級、省級企校聯合創新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等研發機構,由受益財政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30萬元;對新建的省級產業技術研究院獎勵50萬元,建設運行資金按《湖北省產業技術研究院發展指南》配套;對獲批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成果轉化中試研究基地的平臺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
(10)黃岡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申報獎勵補貼
對企業建設公共技術研發服務平臺并提供開放共享服務的,前3年按其新增研發設備實際投入金額的30%給予資金補助,累計補助金額最高100萬元;對其運行經費,3年內給予每年20-50萬元的補助。企業按科技成果轉化標準并通過研發公共服務平臺購買科技成果的,按照實際交易額的5%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補助。
支持行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對被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為國家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且年服務本地大健康企業50家以上的公共服務平臺,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
(11)咸寧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申報獎勵補貼
對獲得國家、省級認定的小型微型創新創業示范基地、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分別給予20萬元和10萬元獎勵。
(12)隨州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申報獎勵補貼
對新獲得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支柱產業細分領域隱形冠軍企業、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服務型制造試點示范企業、綠色工廠試點示范企業、工業設計中心的企業、制造業創新中心培育對象的企業,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新型工業化示范基地,市財政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1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申報獎勵補貼
支持龍頭企業、產業園區、高校院所建設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雙創”示范基地等孵化服務平臺。推動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向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轉型,實現孵化服務由“企業集聚”向“產業培育”轉變,打造具有恩施特色的科技企業孵化平臺。加強科技孵化平臺績效管理,健全有進有出的動態調整機制。
(14)仙桃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申報獎勵補貼
支持各類雙創平臺向專業化、精細化方向升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鄉村振興科技創新示范基地、星創天地以及其他新型創新創業平臺,通過國家級、省級、市級認定或備案的,分別給予其項目實施主體一次性補助60萬元、30萬元、10萬元;通過國家級、省級、市級年度績效考評的,給予不低于5萬元的激勵支持。
實行建管分離的雙創平臺或科技服務平臺,對其引進的專業運營企業,連續3年每年給予元(均含本數)補助。
各類創新創業平臺、科技企業孵化器或發明協會等建設滿足基本功能要求的公共研發檢測平臺(中心)或中試熟化基地,給予一次性補助10萬元。
(15)天門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申報獎勵補貼
對獲得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
(16)潛江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申報獎勵補貼
省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省工業設計中心、省工業質量標桿、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