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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京市成品糧油儲備承儲企業遴選申報政策已經通知!此次項目包括南京市成品糧油儲備承儲企業遴選條件要求及申報流程政策,申報時間 截止在11月底,請相關企業單位參考,有問題的請直接咨詢熱線為您詳細指導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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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成品糧油儲備承儲企業遴選儲備品種
儲備品種包括大米、面粉和小包裝食用油。
南京市成品糧油儲備承儲企業遴選要求
成品糧油儲備企業選擇堅持本地優先、科學布局、相對 集中、利于應急的原則。承儲企業除滿足本通知明確的遴選 要求外,應作出以下申明:除緊急動用外,承儲企業任何時 點成品糧油實物庫存不得低于承儲計劃的90%;成品糧儲備 不得以原糧或者半成品糧折合代替;承儲企業必須保持市糧 食和物資儲備局下達儲備計劃按照相關要求落實到位。本次 成品糧油儲備為動態儲備,成品糧擬承儲企業申報計劃數量 不得低于500噸,小包裝食用油擬承儲企業申報計劃數量不 得低于200噸。
南京市成品糧油儲備承儲企業遴選條件
(一)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 具有符合技術規范和標準的倉儲設施設備、 質量檢測儀器設備、安全生產條件及相應的管理、檢驗技術 人員等;
(三) 納入全市“放心糧油”或糧油應急保供網絡;
(四) 成品糧加工企業原糧日加能力在100噸以上,成 品糧流通企業完好庫容在500噸以上;
(五) 經營管理狀況和信用評價良好,近3年內無違法 經營記錄;
(六) 執行糧食流通統計制度,按時報送糧食流通 統計報表。
南京市成品糧油儲備承儲企業遴選申報流程
本次遴選采取企業申報、初審推薦、信用審查、擇優選 擇、公示確認的方式進行。
(一)企業申報
申請承儲市級成品糧油儲備的企業,按屬地化原則于 11月25日前向市、區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申請時 提交以下材料:
1. 《南京市市級成品糧油儲備承儲企業申請表》;
2. 企業自有倉庫和加工能力的相關證明文件;
3. 資信證明;
4. 近期糧食流通統計報表報送證明文件(國糧網截圖);
5. 企業法人代表或主要負責人簽字的申明書。 以上材料需提交紙質文本和電子文檔各1份。
(二) 初審推薦
江北新區、江寧區、浦口區、六合區、深水區、高淳區 按照屬地化原則,由區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申報審核并擇 優推薦承儲企業,其他區由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負責申報審 核。區糧食行政管理部門需對申報企業的倉容和加工能力進 行現場核實,11月27日下班前將《南京市市級成品糧油儲 備承儲企業審核推薦表》和企業相關材料報市糧食和 物資儲備局。
(三) 信用審查
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將初審推薦的申報企業名單,推送 信用管理部門進行信用審查,以核查申報企業近三年的信用 狀況。根據信用審查結果,對發生嚴重失信行為的企業取消 申報資格。
(四) 擇優選擇
市糧食和儲備局成立由分管領導為組長,相關處室負責 人為成員的遴選小組,根據推薦企業名單和信用審查結果, 召開遴選小組會議集體研究,擇優選擇并接受紀檢監督。(五)公示確認
經集體研究,擇優選擇擬承儲企業名單后,在市發改委 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 確定市級成品糧油儲備承儲企業,并依據《南京市市級成品 糧油儲備管理辦法》,簽訂承儲合同,下達儲備計劃。
南京市成品糧油儲備承儲企業遴選要求
(一) 申請企業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企業 在申報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承儲資格的,一經查實, 取消資格,并認定為嚴重失信行為。
(二) 各區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按照通知要求,積級組織 轄區內相關企業進行申報,做好宣傳、審核、推薦工作,并 按要求報送有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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