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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即將啟動,去年是三批次申報,想必今年也不例外。針對南京市企業如何申報高企項目呢?申報范圍有哪些?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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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范圍:
1. 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一年(365個日歷天數)以上的居民企業。
2. 至2020年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滿的企業,如需再次提出認定申請,按本通知規定辦理。
3. 高新技術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須先完成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再進行認定申請。企業應按照《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更名操作規程(試行)>的通知》(蘇高企協辦〔2017〕6號)和《關于高新技術企業申請更名與辦理整體遷移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蘇高企協辦〔2019〕6號)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更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已失效的,不再辦理更名手續。
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批次及時間:
根據《通知》要求,我市分三批次受理今年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截止時間分別為6月26日、7月24日和8月7日的24:00,逾期不予受理。申請企業可根據各自實際情況自主選擇申報批次(每年僅限申報1個批次)。企業向所在區(園區)科技主管部門提交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以各地通知為準。
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清單及裝訂順序:
1.總目錄。
2.企業信用申明書(企業法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在線打印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4.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
5.知識產權相關材料:
(1)企業獲得的授權知識產權證書及近1次繳費證明,授權通知書及繳費收據;
(2)通過受讓、受贈、并購取得的知識產權需提供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
(3)知識產權有多個權屬人時,需提供其他權屬人同意該企業使用本知識產權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聲明,所有權屬人需加蓋公章;
(4)反映技術水平的證明材料(如專利的摘要等);
(5)參與制定標準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
6.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相關材料(已驗收或結題項目需附驗收或結題報告)。
7.科技成果轉化相關材料:
(1)企業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匯總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下同);
(2)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與轉化形式、應用成效的逐項說明材料及相關佐證材料。
8.研究開發組織管理總體情況與四項指標符合情況的具體說明材料及相關佐證材料(如研發組織管理制度、研發投入核算規章制度、研發機構建設及科研條件、產學研合作協議、科技成果轉化的組織實施與激勵獎勵制度、開放式創新創業平臺建設情況、科技人員培訓、人才引進、績效考核獎勵制度等)。
9.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的具體說明,相關的生產批文、認證信任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材料。
10.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人數、人員學歷結構、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明細、企業職工人數情況表和上年度年末社保繳納人數證明材料(只需匯總數)。
11.經具有符合《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中主要財務數據與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及財務會計報告不一致的,須提供文字說明。
12.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會計報告中主要財務數據與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不一致的,以及財務會計報告中主要財務數據當年末與次年初不一致的,須提供文字說明。對財務會計報告出具的鑒證報告格式應符合《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有關規定。
13.通過稅收征管信息系統打印的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基礎信息表、主表及應填報的所有附表)。按照《關于簡化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有關措施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58號)有關規定免填部分表單的企業,應提供相關情況說明。
14.參與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的中介機構需提供營業執照、全年月職工平均人數、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人數及執業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中介機構聲明(由法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參與企業財務會計報告鑒證的中介機構需提供營業執照。
以上材料須原件掃描上傳至“高新技術企業輔助材料提交系統”,紙質申報材料使用復印件裝訂。
從以上14條必要條件中企業應該得到一些信息,申報高企的必要條件也是需要根據材料確定。南京市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名額多,臥濤科技十多年高企項目申報經驗,期待您的咨詢。我們將有專業項目導師為您免費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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