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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20年南京市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績效評價申報政策小編根據以往相關政策整理匯總如下,包括南京市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績效評價申報條件。材料及流程要求,請各企業單位參考,想要了解更多新詳情的請直接咨詢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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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績效評價申報主體條件
(一)南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含專利代理機構及商標代理機構),有固定工作場所且持續開展知識產權服務工作兩年以上。
(二)申報單位為專利代理機構的,須具備專利代理資質,代理師不少于3人, 2019年以來在南京市專利代理量大于1000件,或營業收入大于400萬元;申報單位為商標代理機構的,須為商標局備案機構,2019年以來在南京市商標代理量大于1000件,或營業收入大于300萬元。
南京市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績效評價申報材料
(一)南京市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績效評價申報書;
(二)營業執照或執業許可證、單位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三)xx年度審計報告,xx年以來的財務報表(加蓋財務章);
(四)申報書所列項目相關證明材料;
(五)可以佐證申報書內容的其它材料。
(六)申報單位參評材料各項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南京市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績效評價申報程序
各單位申報材料經所屬區(園區)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后,送至南京市珠江路696號發展大廈810室,
南京市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績效評價申報要求
(一)知識產權機構績效評價采取專利代理機構、商標代理機構統一報送、分別評價的方式進行。申報單位根據自身業務側重點,在專利代理機構、商標代理機構二者間選擇其一進行報送,并在申報書封面“申報類型”中注明。
(二)申報材料平裝訂,一式兩份。
(三)不得提供虛假材料,一經查實,取消參評資格,并向社會公布。
(四)咨詢電話:18755196600(微信同號), 合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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