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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制造型企業如何申報省級智能制造領軍服務機構?你知道申報條件是什么嗎?具體請看小編為你整理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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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省級智能制造領軍服務機構申報條件:
智能制造領軍服務機構包括智能制造服務企業和具備市場化服務能力、能夠從事市場化服務的智能制造科研機構,具體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在南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運營和財務狀況良好,具備較強的技術開發、資金籌措、項目實施能力以及良好的社會信用。
2、業務范圍應為從事智能制造軟、硬件裝備和系統設計、生產、安裝、調試業務,主營業務收入在3000萬元以上。
3、申報單位應具備提供咨詢規劃、方案設計、項目實施、 運維服務等方面的系統解決方案供應能力,在專業技術服務方面應符合智能制造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聯盟發布的《智能制造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規范條件》相應規定條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和嚴格的管理制度。
4、在關鍵技術裝備、軟件、智能制造成套裝備、工藝和關鍵零部件的集成優化等方面擁有自主核心技術。其中智能制造系統集成技術相關的授權專利不少于6項(發明專利不少于1項)或與智能制造相關的軟件著作權不少于10項,且近3年內無知識產權侵權行為。
5、專業服務能力強,行業影響力突出,發展成長性良好,在某一細分行業領域內(重點針對醫藥、紡織、食品、冶金、石化等行業)擁有3個及以上可復制、可推廣、示范性強的智能制造集成項目成功案例,并且其中至少有1個為省內企業服務的案例。
南京市省級智能制造領軍服務機構申報材料:
1、請申報單位編制《江蘇省智能制造領軍服務機構申報書》(見附件1),并報送所在區、開發區工信主管部門。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2、請各區、開發區工信主管部門按照申報條件嚴格審核把關,切實提高申報工作質量,并對申報材料(紙質材料一式3份,電子版1份發送至聯系人郵箱)審核蓋章后填寫匯總表(附件2)于9月25日前統一行文報送市工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