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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申報政策是怎樣的?臥濤小編將為大家詳細匯總整理關于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申報材料要求及流程內容,供企業單位參考!有需要的可以對照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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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申報材料
1.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申請書;
2.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的復印件;
3.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科技成果轉化、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等相關材料;
4.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生產批文、認證信任和相關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相關材料;
5.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
6.經具有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相關規定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兩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7.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兩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8.近兩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主表和附表)。
對于涉密企業,須將申請入庫的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認涉密信息安全。
南京市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流程
一、申報要求
1. 本年度申報省入庫的企業需符合《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七條中所規定的條件,并在南京市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2. 本年度申報省入庫的企業需先在“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申報系統”進行注冊登記,待各區(園區)科技部門審核通過后,方可申報本次省入庫。注冊成功企業需同時填寫“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申報系統”與“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申報信息系統”,并確認兩次填報內容一致
3. 已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不得重復申報入庫。
二、注意事項
1.企業須按照要求進行注冊填報,并準備相關證明材料,裝訂成冊。證明材料必須與申報書所填內容對應,按裝訂順序逐頁編制總目錄、分類目錄和頁碼。企業需向所在區(園區)科技部門提交紙質申報材料,截止時間以各區(園區)通知為準。
2. 企業是省入庫申報工作的責任主體,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以及資金使用管理作出申明,嚴禁弄虛作假行為。同時,企業要自覺接受科技、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的監督監察,嚴格執行財務規章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各區(園區)科技、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工作,強化風險意識、責任意識,對入庫企業申報材料、培育期內入庫企業實際貢獻材料以及地方培育資金材料的真實性嚴格審核;對入庫企業、出庫企業的合規性嚴格把關,建議逐一實地核實企業申報信息,確認符合《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并作出申明。
3. 各區(園區)科技部門會同本級財政部門負責入庫企業推薦上報工作,對申請企業進行綜合審查,并商請本級相關主管部門審查企業是否為居民企業以及企業申請入庫前一年內是否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在此基礎上提出符合條件的入庫推薦企業名單,聯合行文上報“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年度入庫企業推薦匯總表”及紙質申報材料(一份)。
4.各區(園區)科技部門需按照《管理辦法》第九條、第十條、第十八條有關規定,梳理轄區內存在年度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年度入庫至今尚未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發生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后不符合入庫條件、在入庫申請過程中存在嚴重弄虛作假行為的、在培育期間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在培育期間發生嚴重科研失信或嚴重社會失信行為的企業,如實填報“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年度出庫及取消培育資格企業匯總表”上報。
5.各區(園區)財政部門會同本級科技部門負責審核上報地方培育資金下達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聯合行文上報“地方培育資金對2020年度入庫企業獎勵情況匯總表”、“地方培育資金對年度首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入庫企業獎勵情況匯總表”,并提供地方培育資金下達文件。對存在地方培育資金未足額下達情況的地區,須一并上報“地方培育資金對2019年度入庫企業未足額下達獎勵資金情況匯總表”和“地方培育資金對年度首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入庫企業未足額下達獎勵資金情況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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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2020年度入庫企業推薦匯總表
填報地區: 區(園區)
序號 |
企業名稱 |
所在地區 |
組織機構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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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
縣(市、區)、省級以上高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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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門信用申明: 按照相關要求,我們組織專家對以上入庫推薦企業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并結合專家評審意見,對以上企業進行了認真的綜合審查,現申明如下: 1. 企業提交的申報資料完整齊全、真實有效;企業符合《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入庫條件; 2. 本主管部門在審查推薦過程中,無違規推薦、審查不嚴等失信行為; 3. 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切實履行了主管部門管理職責,如有失實或失信行為,本部門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并按照《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區科技部門(蓋章) 區財政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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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在地區是省級以上高新區的需注明高新區名稱。
附件3: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2020年度出庫及取消培育資格企業匯總表
填報地區: 區(園區)
一、提請出庫企業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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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庫企業2019年度首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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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企業名稱 |
所在地區 |
組織機構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入庫時間 |
高企認定證書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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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
縣(市、區)、省級以上高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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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7年度入庫至今尚未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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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企業名稱 |
所在地區 |
組織機構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入庫時間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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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
縣(市、區)、省級以上高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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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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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發生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后不符合入庫條件的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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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企業名稱 |
所在地區 |
組織機構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入庫時間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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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
縣(市、區)、省級以上高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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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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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請取消培育資格企業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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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入庫申請過程中存在嚴重弄虛作假行為的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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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企業名稱 |
所在地區 |
組織機構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入庫時間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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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
縣(市、區)、省級以上高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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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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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育期間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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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企業名稱 |
所在地區 |
組織機構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入庫 時間 |
違法行為類型 |
違法行為發生時間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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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
縣(市、區)、省級以上高新區 |
重大安全違法 |
重大質量事故違法 |
嚴重環境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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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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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育期間發生嚴重科研失信或嚴重社會失信行為的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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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企業名稱 |
所在地區 |
組織機構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入庫 時間 |
失信行為類型 |
失信行為發生時間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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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
縣(市、區)、省級以上高新區 |
嚴重科研失信 |
嚴重社會失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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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金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經對本地區入庫企業進行了整體核查確認,以上企業屬于應出庫或應取消培育資格的情形,填報數據真實、有效。
區科技部門(蓋章) 區財政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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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地方培育資金對2020年度入庫企業獎勵情況匯總表
填報地區: 區(園區) 單位:萬元
序號 |
企業名稱 |
組織機構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所在地區 |
地方培育資金入庫獎勵金額 |
地方培育資金入庫獎勵下達時間 |
地方培育資金入庫獎勵下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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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
縣(市、區)、省級以上高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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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X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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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填報數據以及提供的佐證材料真實、有效。
區財政部門(蓋章) 區科技部門(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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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地方培育資金入庫獎勵應包括設區市本級投入的入庫獎勵資金以及下轄縣(市、區、省級以上高新區)投入的入庫獎勵資金,需提供資金下達文件等佐證材料,省級以上高新區設有地方培育資金入庫獎勵的須單列。
附件5:地方培育資金對2019年度首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入庫企業獎勵情況匯總表
填報地區: 區(園區) 單位:萬元
序號 |
企業名稱 |
組織機構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所在地區 |
高企認定證書編號 |
地方培育資金認定獎勵金額 |
地方培育資金認定獎勵下達時間 |
地方培育資金認定獎勵下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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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
縣(市、區)、省級以上高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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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X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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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填報數據以及提供的佐證材料真實、有效。
區財政部門(蓋章) 區科技部門(蓋章) |
注:地方培育資金認定獎勵應包括設區市本級投入的認定獎勵資金以及下轄縣(市、區、省級以上高新區)投入的認定獎勵資金,需提供資金下達文件等佐證材料,省級以上高新區設有地方培育資金認定獎勵的須單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