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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每年申報1次,每兩年復核1次。那么,南京市哪些企業可以申報南京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呢?一起來看申報條件
南京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申報代理咨詢:15855157003(可微信)
南京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申報條件:
(一)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運營兩年以上,財務收支狀況良好,經營規范,有明確的發展規劃和年度服務目標。
(二)服務業績明顯。年服務中小企業數量不少于50家(次),用戶滿意度在80%以上,近兩年服務企業數量增長10%以上。
(三)服務環境良好。有200M2以上的經營服務場所和必要的服務設施、儀器設備等。
(四)服務管理規范。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規范的服務流程、合理的收費標準和完善的服務質量保持措施;對小微企業的服務收費有相應的優惠規定,提供公益性服務或低收費服務占到總服務的10%以上。
(五)服務團隊健全。主要負責人誠信、守法,具有開拓創新精神、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高的管理水平;專職服務人員不少于5人,其中大專及以上學歷和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專業人員的比例占80%以上。
南京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應滿足相關功能要求:
(一)信息服務。充分利用信息網絡技術手段,形成便于中小企業查詢的、開放的信息服務系統;具有在線服務、線上線下聯動功能,線下年服務企業數量50家以上;年組織開展相關服務活動 2 次以上。
(二)技術服務。具有從事相關技術服務的資質,資產總額不低于100萬元;具有組織技術服務資源的能力;具有專家庫和新產品、新技術項目庫等;具備條件的應開放大型、精密儀器設備與中小企業共享;年開展技術洽談、項目推介和知識產權等服務活動2次以上。
(三)創業服務。具有較強的創業輔導能力,建有創業項目庫、《創業指南》、創業服務熱線等;開展相關政務代理服務;年開展創業項目洽談、推介活動2次以上。
(四)培訓服務。具有培訓資質或在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備案,具有遠程培訓能力,有完善的培訓服務評價機制,年培訓1000人次以上。
(五)融資服務。年組織銀企對接活動2次以上;年組織融資知識講座2次以上;組織開展融資產品咨詢、企業融資策劃、推薦和融資代理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