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行業資訊
申請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有系統的創新戰略和實施計劃,企業技術創新運行機制和投入機制健全,具有較完善的組織機構以及研究、開發和試驗條件;
2.有較強的技術優勢和技術創新能力,在全省同行業或者同領域中具備明顯優勢和重要地位;
3.企業年銷售收入不低于規定標準,其中高新技術產業不低于1億元,其他產業不低于2億元;企業實際繳納稅收不低于800萬元;
4.企業技術中心經費納入企業財務年度預算,中心財務實行單獨核算,年度科技活動經費支出額不低于800萬元,企業技術開發儀器原值不低于800萬元;
5.科技人員隊伍結構合理,企業擁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在同行業中具有較強的創新人才優勢。企業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低于50人;
6.有較完善的產學研聯合創新的組織架構。企業不少于與一家大專院校或科研院所建立長期合作機制;
已被認定為省轄市(或行業)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1年以上;
評分標準:
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結果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
評價得分85分及以上者為優良。
評價得分60分(含60分)至85分之間為合格。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評價為不合格:
評價得分低于60分;
連續兩次評價得分在65分(含65分)至60分之間;
逾期一個月不上報評價材料的企業技術中心;
企業科技活動經費支出額、企業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企業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三項指標中任何一項低于規定的*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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