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疑難解答
本文將為大家具體介紹關于宿州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要求和2024年申請補助稅收問題內容,需要咨詢申報的企業單位可以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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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我省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且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有關規定。
(二)2018年通過高企認定的企業(包括已更名的企業),今年高企資格有效期滿,需重新提出認定申請。
(三)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須先完成高企名稱變更,再提出認定申請。
宿州市高新技術企業申請補助
對當年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市給予30萬元1次性獎勵。從市外整體遷到宿州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享受同等獎勵。對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經市推薦上報的,市給予3萬元申報材料補助費用。對首次納入“安徽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市1次性給于2萬元獎勵。加強依法依規統計,對納入高新技術產業統計且當年高新產值達到1000萬元及以上且同比増速30%以上的企業結予1次性5萬元獎勵。
享受稅收減免優惠政策
a.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企業所得稅稅率降低10%,可執行15%(認定前25%)的優惠稅率。
b.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稅前加計扣除比例越高,稅前扣除就越高,繳稅就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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