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疑難解答
南陵縣專利申請時,哪種專利屬于職務發明創造?
一、什么是職務發明創造?
職務發明創造是指發明人或設計人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例如在本職工作過程中,履行本單位交付的本職工作以外的任務過程中,退職、退休或調動工作后一年之內所做出的發明創造,或者主要是利用了本單位的資金、設備、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等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
二、職務發明創造如何判斷?
(一)職務發明創造的認定
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所完成的職務發明創造是職務發明創造,具體是指:
1、在本職工作中作出的發明創造。
2、履行本單位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作出的發明創造。
3、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后1年內作出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原單位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二)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申請權的歸屬
職務發明創造是執行本單位( 包括臨時工作單位) 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該單位。申請被批準后,該單位為專利權人。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做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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