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疑難解答
什么是專利侵權,專利侵權的判定原則是什么,我們又該如何應對呢?下面帶著一系列疑問我們來專業了解一下:
在專利侵權的判定中,主要遵從整體覆蓋原則、等同原則以及禁止反悔原則三條。(1)整體覆蓋,是指被控侵權物將專利權利要求中記載的技術方案的必要技術特征全部再現,被控侵權物與專利獨立權利要求中記載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征一一對應并且相同;(2)等同原則,是指被控侵權物中有一個或多個技術特征與專利獨立權利要求保護的技術特征相比是相等同的技術特征。這種情況下,應當認定被控侵權物落入了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在孫希賢與成都青青草綠化工程有限公司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一案中,孫希賢擁有專利CN102461432A ,名稱為“有水位高度調節功能的插槽連接式綠化磚”的發明專利,被控侵權產品與其涉案專利相比,區別技術特征在于:(1)涉案專利權利要求1中公開了所述種植展示面為平面或弧形面,所述的種植展示面至少有一個向內凹的種植空間,而在被控產品中與涉案專利的對應位置處僅設置有一傾斜頂面;(2)涉案專利權利要求1中公開了所述的土壤容納空腔的斜面上至少有一個或一組水位高度調節溢水孔,所述的水位高度調節溢水孔是底部即將貫通的盲孔,而在被控產品中與涉案專利的對應位置處設置水位高度溢水孔。
涉案專利的權利要求1中公開了通過打通水位高度調節溢水孔即盲孔達到調節供水水位,而被控侵權產品中并無“即將貫通的盲孔”這一技術特征,達不到實現自由選擇水位高度的技術效果。另外,涉案專利權利要求1中公開了“種植空間至少由傾斜頂面和兩個豎直支撐壁面構成”,被訴侵權產品僅設置有傾斜頂面,兩者相比對應技術特征并不等同。
因此,本案中終審法院認定,涉案專利與被訴侵權產品相比,由區別技術特征(1)可知,被訴侵權產品與涉案專利權利要求所限定的技術特征不相同也不等同,并且由區別技術特征(2)可知,被訴侵權產品缺少涉案專利部分技術特征,被訴侵權產品沒有落入涉案專利保護范圍。
根據《*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規定,人民法院判定被訴侵權技術方案是否落入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一般應當對專利技術方案以及被訴侵權技術方案進行技術特征的分解,并在此基礎上進行相應技術特征的對比。被訴侵權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征與權利要求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征相比,缺少權利要求記載的一個以上的技術特征,或者有一個以上技術特征不相同也不等同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沒有落入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在專利侵權判定時,只有當被控侵權物包含了獨立權利要求中記載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征或與其等同的技術特征,才能認定侵權,否則不構成侵權。
在專利侵權判定中,當適用整體覆蓋原則判定被控侵權物(產品或方法)不構成侵犯專利權的情況下,應當適用等同原則進行侵權判定。
全一摸一樣地照搬他人發明較為少見,而更多的是行為人將專利權利要求的部分必要技術特征稍作替換得出實質性等同的技術,如果采用整體覆蓋原則來判定此類侵權行為則顯然支撐不足,因為整體覆蓋原則強調專利權利要求中的每一項技術特征以字面上一一對應并全相同的方式體現在被控侵權的產品或方法之中,是一種全的字面侵權。運用等同原則,若權利要求中的技術特征以實質性等同的方式體現在被控侵權的產品或方法中,也認定為專利侵權,對等同原則進一步分析和研究在專利侵權認定中具有重要意義。等同原則是判定專利侵權的重要原則,
安徽省專利申請中疑問咨詢解答:13339105710 (微信同號) QQ:2885056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