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關于安慶市開展2024年安徽省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申報工作的通知
根據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相關文件要求,決定開展2024年安徽省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推薦評定工作?,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根據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相關文件要求,決定開展2024年安徽省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推薦評定工作?,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安慶市省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申報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一、申報條件
符合《安徽省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認定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相關認定條件。
二、申報材料
依據《管理辦法》,提供安徽省智能工廠申報書或安徽省數字化車間申報書。其中,申報書相關附件按以下內容準備:
1.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原件掃描件;
2. 工廠或車間內,能夠反映智能制造建設情況和成效的主要智能裝備、控制系統、工業軟件的購置清單(附件1),并提供與清單對應的發票原件掃描件;
3. 能夠突出反映智能工廠或數字化車間建設情況的電子照片,像素不低于800萬,張數不少于10張,并針對每張照片附文字說明;
4. 企業上一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財務報表;
5. 項目材料承諾書(附件2)。
三、名額分配
各地要對企業申報材料認真審核,積極推薦上報符合條件、材料齊全的項目。其中,申報省級智能工廠要從已經獲得省級數字化車間或者市級智能工廠的企業中遴選推薦;申報省級數字化車間要從已經獲得市級智能工廠或者數字化車間中遴選推薦。
四、申報程序
1. 項目申報單位要對照通知要求,認真編寫申報材料,并通過所在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上報。中央企業、省屬企業按照屬地管理,通過所在地推薦。
2. 項目采取網上申報方式。項目申報單位訪問安徽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網站“工業云”,使用“皖事通辦用戶”法人賬號登錄進行填報,上傳相關材料。網上申報應做到數據準確、資料齊全、掃描文件清晰,申報材料及相關附件應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命名并上傳。
3. 請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及時組織開展項目申報、材料審核和100%現場核查工作。核查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企業是否正常經營、申報項目的真實性以及是否符合申報條件等。確定推薦名單后,正式行文(一式兩份,加蓋公章)上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并附《安徽省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申報項目匯總表》(附件3)。
安慶市省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申報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一、申報條件
符合《安徽省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認定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相關認定條件。
二、申報材料
依據《管理辦法》,提供安徽省智能工廠申報書或安徽省數字化車間申報書。其中,申報書相關附件按以下內容準備:
1.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原件掃描件;
2. 工廠或車間內,能夠反映智能制造建設情況和成效的主要智能裝備、控制系統、工業軟件的購置清單(附件1),并提供與清單對應的發票原件掃描件;
3. 能夠突出反映智能工廠或數字化車間建設情況的電子照片,像素不低于800萬,張數不少于10張,并針對每張照片附文字說明;
4. 企業上一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財務報表;
5. 項目材料承諾書(附件2)。
三、名額分配
各地要對企業申報材料認真審核,積極推薦上報符合條件、材料齊全的項目。其中,申報省級智能工廠要從已經獲得省級數字化車間或者市級智能工廠的企業中遴選推薦;申報省級數字化車間要從已經獲得市級智能工廠或者數字化車間中遴選推薦。
四、申報程序
1. 項目申報單位要對照通知要求,認真編寫申報材料,并通過所在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上報。中央企業、省屬企業按照屬地管理,通過所在地推薦。
2. 項目采取網上申報方式。項目申報單位訪問安徽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網站“工業云”,使用“皖事通辦用戶”法人賬號登錄進行填報,上傳相關材料。網上申報應做到數據準確、資料齊全、掃描文件清晰,申報材料及相關附件應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命名并上傳。
3. 請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及時組織開展項目申報、材料審核和100%現場核查工作。核查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企業是否正常經營、申報項目的真實性以及是否符合申報條件等。確定推薦名單后,正式行文(一式兩份,加蓋公章)上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并附《安徽省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申報項目匯總表》(附件3)。
4.請嚴格按照時間要求進行申報,系統申報端口開放時間為2024年6月6日12時,項目申報單位端口關閉時間為6月13日24時,縣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審核端口關閉時間為6月20日24時,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