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關于合肥高新區申報2023年度環保政策兌現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關于印發合肥高新區建設世界領先科技園區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合高管〔2022〕39號)文件,現就申報2023年度環保政策兌現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根據《關于印發合肥高新區建設世界領先科技園區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合高管〔2022〕39號)文件,現就申報2023年度環保政策兌現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合肥高新區獎勵補貼政策申報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一、扶持范圍
工商、稅務、統計關系均在合肥高新區,財政收入級次在高新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在高新區持續經營的企業和單位(有特定要求的在具體條款中注明)。
二、申報程序
1.企業登錄高新區財政涉企項目申報審批管理信息系統,企業在高新區涉企系統首頁的“申報通知”欄目中找到生態環境分局發布的2023年度相應政策申報通知,進行申報即可,如需要下載申報材料模板,直接點擊申報通知模板下載,然后點擊下面的“我要申報”,即可申報項目,具體填報、上傳資料按通知要求操作。
2.請將相關所需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一份,簽字蓋章,裝訂成冊后,在申報截止日前報送至高新區管委會8樓803室綜合處。
3.“免申即享”政策企業無需提供申報材料。
三、申報時間
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7日,5月17日17:30關閉申報系統。
四、申報內容及申報材料要求
環保政策扶持范圍具體包括:37.支持環保產業發展。
1.鼓勵企業清潔生產
政策條款:鼓勵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對當年開展清潔生產審核,組織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達到節能減排并通過認定的生產企業,給予單個企業10萬元一次性獎勵(獎勵不超過項目實施金額)。
獎補方式:免申即享
2.鼓勵企業購買“環保管家”服務
政策條款:鼓勵企業購買“環保管家”綜合技術服務。對區內生產型企業當年購買區內環保企業和環保聯盟提供的“環保管家”綜合技術服務,從事環境隱患排查與技術診斷、污染防治設施運營和維護等相關服務,按當年合同執行額的50%,給予購買“環保管家”服務的生產型企業最高5萬元的補貼。(“環保管家”綜合技術服務不包括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驗收、環保檢測、清潔生產、應急預案編制等單項服務)。
申報材料:(1)政策兌現申報表;(2)雙方營業執照;(3)環保管家服務合同及相關服務證明材料;(4)開具的發票及付款憑證。(5)其他材料
3.鼓勵研發運用碳減排及污染防治新技術
政策條款:鼓勵園區節能環保企業研發并運用碳減排及污染防治新技術、新工藝為園區企業提供技術支持,經認定,對完成碳減排及環保提升的項目,給予研發企業10萬元一次性獎勵(獎勵不超過項目實施金額)。
申報材料:(1)政策兌現申報表;(2)雙方營業執照;(3)研發技術證明材料;(4)項目合同;(5)驗收意見、監測報告等相關材料;(6)開具的發票及付款憑證;(7)其他材料
4.鼓勵企業環保技改
政策條款:環保項目固定資產投資補貼。鼓勵生產企業開展重點污染源改造和污染防治新技術、新工藝推廣應用,安裝污染源及能耗在線監控設施,鼓勵生產企業使用碳減排技術、工藝,按基建、設備總投入的20%,給予項目完成并驗收的企業最高150萬元的補貼。
申報材料:(1)政策兌現申報表;(2)營業執照;(3)項目合同;(4)驗收意見;(5)監測報告、照片等相關證明材料;(6)發票及付款憑證;(7)其他材料
三、其他要求
1.本次申報為2023年度符合政策要求的獎補項目。請仔細閱讀政策兌現通知,按要求及時提交申請及相關政策材料。
2.所有上傳到系統的材料需蓋章掃描上傳,與申報紙質材料一致,并保證材料內容清晰可見,建議分開上傳。申報紙質材料按申報材料順序裝訂成冊,沿長邊采用膠裝方式裝訂,不得以文件夾等松散形式裝訂。
3.申報企業須對所提供的文件和資料真實有效負責,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監督,如有違法違紀行為,將承擔一切責任并退還政策資金。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4.政策兌現企業自收到本次申請政策資金之日起,5年內工商、稅務、統計關系不遷出高新區,否則將退還本次享受政策資金。
5.申報企業按照時間節點要求完成報送,經生態環境分局初審后,準備紙質版申報材料和匯報PPT(5-10分鐘,項目名稱、內容、規模、總投資、資金來源、建設起止時間、建設后的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申報補助類型以及相關條款測算金額)進行專家評審。
6.申報單位應保證財政系統內普惠政策兌現銀行賬戶信息完整、正確,以免影響資金撥付;如發生企業名稱變更,應及時提供變更證明材料。
7.未按時報送的,視為主動放棄項目補助(獎勵),逾期不再受理。
合肥高新區獎勵補貼政策申報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一、扶持范圍
工商、稅務、統計關系均在合肥高新區,財政收入級次在高新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在高新區持續經營的企業和單位(有特定要求的在具體條款中注明)。
二、申報程序
1.企業登錄高新區財政涉企項目申報審批管理信息系統,企業在高新區涉企系統首頁的“申報通知”欄目中找到生態環境分局發布的2023年度相應政策申報通知,進行申報即可,如需要下載申報材料模板,直接點擊申報通知模板下載,然后點擊下面的“我要申報”,即可申報項目,具體填報、上傳資料按通知要求操作。
2.請將相關所需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一份,簽字蓋章,裝訂成冊后,在申報截止日前報送至高新區管委會8樓803室綜合處。
3.“免申即享”政策企業無需提供申報材料。
三、申報時間
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7日,5月17日17:30關閉申報系統。
四、申報內容及申報材料要求
環保政策扶持范圍具體包括:37.支持環保產業發展。
1.鼓勵企業清潔生產
政策條款:鼓勵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對當年開展清潔生產審核,組織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達到節能減排并通過認定的生產企業,給予單個企業10萬元一次性獎勵(獎勵不超過項目實施金額)。
獎補方式:免申即享
2.鼓勵企業購買“環保管家”服務
政策條款:鼓勵企業購買“環保管家”綜合技術服務。對區內生產型企業當年購買區內環保企業和環保聯盟提供的“環保管家”綜合技術服務,從事環境隱患排查與技術診斷、污染防治設施運營和維護等相關服務,按當年合同執行額的50%,給予購買“環保管家”服務的生產型企業最高5萬元的補貼。(“環保管家”綜合技術服務不包括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驗收、環保檢測、清潔生產、應急預案編制等單項服務)。
申報材料:(1)政策兌現申報表;(2)雙方營業執照;(3)環保管家服務合同及相關服務證明材料;(4)開具的發票及付款憑證。(5)其他材料
3.鼓勵研發運用碳減排及污染防治新技術
政策條款:鼓勵園區節能環保企業研發并運用碳減排及污染防治新技術、新工藝為園區企業提供技術支持,經認定,對完成碳減排及環保提升的項目,給予研發企業10萬元一次性獎勵(獎勵不超過項目實施金額)。
申報材料:(1)政策兌現申報表;(2)雙方營業執照;(3)研發技術證明材料;(4)項目合同;(5)驗收意見、監測報告等相關材料;(6)開具的發票及付款憑證;(7)其他材料
4.鼓勵企業環保技改
政策條款:環保項目固定資產投資補貼。鼓勵生產企業開展重點污染源改造和污染防治新技術、新工藝推廣應用,安裝污染源及能耗在線監控設施,鼓勵生產企業使用碳減排技術、工藝,按基建、設備總投入的20%,給予項目完成并驗收的企業最高150萬元的補貼。
申報材料:(1)政策兌現申報表;(2)營業執照;(3)項目合同;(4)驗收意見;(5)監測報告、照片等相關證明材料;(6)發票及付款憑證;(7)其他材料
三、其他要求
1.本次申報為2023年度符合政策要求的獎補項目。請仔細閱讀政策兌現通知,按要求及時提交申請及相關政策材料。
2.所有上傳到系統的材料需蓋章掃描上傳,與申報紙質材料一致,并保證材料內容清晰可見,建議分開上傳。申報紙質材料按申報材料順序裝訂成冊,沿長邊采用膠裝方式裝訂,不得以文件夾等松散形式裝訂。
3.申報企業須對所提供的文件和資料真實有效負責,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監督,如有違法違紀行為,將承擔一切責任并退還政策資金。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4.政策兌現企業自收到本次申請政策資金之日起,5年內工商、稅務、統計關系不遷出高新區,否則將退還本次享受政策資金。
5.申報企業按照時間節點要求完成報送,經生態環境分局初審后,準備紙質版申報材料和匯報PPT(5-10分鐘,項目名稱、內容、規模、總投資、資金來源、建設起止時間、建設后的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申報補助類型以及相關條款測算金額)進行專家評審。
6.申報單位應保證財政系統內普惠政策兌現銀行賬戶信息完整、正確,以免影響資金撥付;如發生企業名稱變更,應及時提供變更證明材料。
7.未按時報送的,視為主動放棄項目補助(獎勵),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