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關于開展來安縣2024年度“三中心”項目建設主體申報工作的公示
根據《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進一步推進機械強農向農業生產全過程覆蓋的通知》(皖農機〔2023〕88號)和《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全程機械化綜合農事服務中心等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皖農機〔2022〕39號)等文件精神,擬在來安縣域內新建2個水稻育秧中心、3個糧食烘干中心、1個全程機械化綜合農事服務中心。現就來安縣2024年“機械強農”項目建設獎補項目實施主體的相關申報事項公告如下:
根據《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進一步推進機械強農向農業生產全過程覆蓋的通知》(皖農機〔2023〕88號)和《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全程機械化綜合農事服務中心等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皖農機〔2022〕39號)等文件精神,擬在來安縣域內新建2個水稻育秧中心、3個糧食烘干中心、1個全程機械化綜合農事服務中心。現就來安縣2024年“機械強農”項目建設獎補項目實施主體的相關申報事項公告如下:
來安縣獎勵補貼政策申報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一、申報對象
來安縣域內從事農業生產的集體經濟組織、農業企業、農業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
二、獎補原則
項目按照“建前申報、建成驗收、先建后補”進行。原則上先填補空白鄉鎮,再提升已建主體,確保高質量完成全年機械強農目標任務。
三、項目建設要求
(一)水稻育秧中心
1.基礎設施。每座育插秧中心應建有育秧廠房200平方米。
2.機具設施。配置育秧播種流水線1臺,碎土機1臺及一定數量的配套機械,插秧機總量不少于5臺,其中高速插秧機不少于2臺。
3.服務能力。育秧中心年機插秧服務面積達到3000畝以上。
(二)糧食烘干中心
1.基礎設施。烘干中心一般應有烘前處理區、烘干作業區和烘后暫存區。烘前處理區包括地磅、露天曬場、原糧處理運輸區等;烘干作業區包括循環式烘干機房或連續式烘干塔主體,以及配電房、熱力間、燃料庫、工具房、除塵間(循環式)等生產服務用房;烘后暫存區包括存放庫房等,存放庫房必須為封閉式磚混、磚木或鋼結構(不可為簡易工棚),采光、通風條件良好,同時具備防火、除塵功能。
2.烘干能力。以循環式為核心設備的烘干中心,循環式烘干機批處理量超過60噸(含)。
以連續式烘干塔為核心設備的烘干中心,連續式烘干塔批處理量超過300噸(含)。
(三)全程機械化綜合農事服務中心
1.基礎設施。綜合農事服務中心占地面積達到8畝以上,應建有機具存放及設施用房,有農機維修車間和培訓教室,庫棚為半封閉或全封閉庫房,地面硬化、平整、采光、通風、整潔干凈,面積不低于1000平方米,維修保養區面積25平方米及以上。
2.機械保有量。擁有耕、種、收、植保、烘干、秸稈處理等服務農業生產全程的農業機械,各類機具保有量不少于10臺套。
3.年度作業面積。年作業面積在5000畝以上。
4.育秧設施。 按照水稻育秧中心建設要求。
5.植保設施。有簡易庫房,擁有大型高效植保機械或植保無人機2臺以上,小型植保機械若干。
6.烘干設施。按照糧食烘干中心建設要求。
7.培訓設施。有專門辦公管理用房,有培訓室面積40平米以上,配備桌椅、電腦等辦公和培訓設施。
8.信息建設。配備有電腦、投影儀(電子屏幕)等信息化設備并連入互聯網;拖拉機、種植機械、收獲機械等主要機具按照要求安裝信息化監測終端并納入遠程監控平臺管理,能對作業情況進行實時監控和指揮調度。
9.機具展示區。地面硬化,方便機械出入和臨時停放需要。
四、申報材料
1.項目申報主體需要填報《來安縣2023年育秧中心、烘干中心、農事服務中心建設申請表》、申請報告;
2.提供土地來源證明復印件;
3.申報主體營業執照復印件、開戶許可證、申報主體身份證復印件。
五、申報時間
項目申報主體須于4月29日下午下班前將相關申報材料交至縣農業機械化管理中心,逾期不受理。
來安縣獎勵補貼政策申報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一、申報對象
來安縣域內從事農業生產的集體經濟組織、農業企業、農業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
二、獎補原則
項目按照“建前申報、建成驗收、先建后補”進行。原則上先填補空白鄉鎮,再提升已建主體,確保高質量完成全年機械強農目標任務。
三、項目建設要求
(一)水稻育秧中心
1.基礎設施。每座育插秧中心應建有育秧廠房200平方米。
2.機具設施。配置育秧播種流水線1臺,碎土機1臺及一定數量的配套機械,插秧機總量不少于5臺,其中高速插秧機不少于2臺。
3.服務能力。育秧中心年機插秧服務面積達到3000畝以上。
(二)糧食烘干中心
1.基礎設施。烘干中心一般應有烘前處理區、烘干作業區和烘后暫存區。烘前處理區包括地磅、露天曬場、原糧處理運輸區等;烘干作業區包括循環式烘干機房或連續式烘干塔主體,以及配電房、熱力間、燃料庫、工具房、除塵間(循環式)等生產服務用房;烘后暫存區包括存放庫房等,存放庫房必須為封閉式磚混、磚木或鋼結構(不可為簡易工棚),采光、通風條件良好,同時具備防火、除塵功能。
2.烘干能力。以循環式為核心設備的烘干中心,循環式烘干機批處理量超過60噸(含)。
以連續式烘干塔為核心設備的烘干中心,連續式烘干塔批處理量超過300噸(含)。
(三)全程機械化綜合農事服務中心
1.基礎設施。綜合農事服務中心占地面積達到8畝以上,應建有機具存放及設施用房,有農機維修車間和培訓教室,庫棚為半封閉或全封閉庫房,地面硬化、平整、采光、通風、整潔干凈,面積不低于1000平方米,維修保養區面積25平方米及以上。
2.機械保有量。擁有耕、種、收、植保、烘干、秸稈處理等服務農業生產全程的農業機械,各類機具保有量不少于10臺套。
3.年度作業面積。年作業面積在5000畝以上。
4.育秧設施。 按照水稻育秧中心建設要求。
5.植保設施。有簡易庫房,擁有大型高效植保機械或植保無人機2臺以上,小型植保機械若干。
6.烘干設施。按照糧食烘干中心建設要求。
7.培訓設施。有專門辦公管理用房,有培訓室面積40平米以上,配備桌椅、電腦等辦公和培訓設施。
8.信息建設。配備有電腦、投影儀(電子屏幕)等信息化設備并連入互聯網;拖拉機、種植機械、收獲機械等主要機具按照要求安裝信息化監測終端并納入遠程監控平臺管理,能對作業情況進行實時監控和指揮調度。
9.機具展示區。地面硬化,方便機械出入和臨時停放需要。
四、申報材料
1.項目申報主體需要填報《來安縣2023年育秧中心、烘干中心、農事服務中心建設申請表》、申請報告;
2.提供土地來源證明復印件;
3.申報主體營業執照復印件、開戶許可證、申報主體身份證復印件。
五、申報時間
項目申報主體須于4月29日下午下班前將相關申報材料交至縣農業機械化管理中心,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