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行業資訊
2024年企業上市掛牌補貼!羅田縣企業上市獎勵政策措施
為進一步推進我縣企業上市,加強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工作,根據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快推進企業上市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辦發〔2021〕15
號)、黃岡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黃岡市激勵企業上市政策的通知》(黃政辦發〔2022〕18
號)有關精神,積極搶抓資本市場深化改革機遇,推動企業利用境內外資本市場做大做強,加快推進企業上市工作,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如下措施。
為進一步推進我縣企業上市,加強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工作,根據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快推進企業上市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辦發〔2021〕15 號)、黃岡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黃岡市激勵企業上市政策的通知》(黃政辦發〔2022〕18 號)有關精神,積極搶抓資本市場深化改革機遇,推動企業利用境內外資本市場做大做強,加快推進企業上市工作,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如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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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確工作目標
按照《黃岡2023-2025企業上市三年攻堅計劃表》,2023年羅田縣目標:新增金種子企業1家,新增銀種子企業3家,新增四板掛牌企業1家,新增市級后備入庫企業2家。經過3年攻堅,我縣力爭新增新三板上市企業1家,新增報輔企業1家,設立產業引導基金1支。
二、強化政策扶持
(一)實施企業上市獎勵。參照黃岡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黃岡市激勵企業上市政策的通知》(黃政辦發〔2022〕18 號)文件規定,實施企業上市獎勵。
1、獎勵對象:
(1)在境內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北京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及新三板掛牌的本地企業。
(2)在境外主要資本市場首發上市的本地企業。
(3)“買殼”或“借殼”上市并將“殼”公司注冊地遷回我縣的企業。
(4)將注冊地和總部遷至我縣的優質境內上市公司。
(5)通過資本市場再融資的本地上市公司或新三板企業。
(6)在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股份板、科技板、青創板、海創板、種子板掛牌的本地企業。
(7)對指導服務企業上市工作成果顯著的單位。
2、獎勵標準:
對照市政府獎勵標準,縣級獎勵資金分別提高至400萬元,實行分段同步獎勵標準如下:
(1)在滬深北交易所首發上市的本地企業,按照證監局輔
導備案、交易所或證監會受理首發上市申請、首發上市成功三個階段,分別給予 100 萬元、200 萬元、100 萬元資金獎勵。在境外主要資本市場首發上市成功,且募集資金 80%以上投資我縣的本地企業,一次性給予 400 萬元資金獎勵。不同階段的上市資金獎勵,每家企業只享受一次。
(2)“買殼”或“借殼”上市并將“殼”公司注冊地遷至我縣,且承諾 10 年內不遷出的本地企業,一次性給予 400 萬元資金獎勵。將注冊地和總部遷至我縣,且承諾 10 年內不遷出的優質境內上市公司,一次性給予 400 萬元資金獎勵。若未到期將注冊地遷出我縣的企業,需按照協議約定退還獎勵資金。
(3)在新三板掛牌的本地企業,按照基礎層掛牌、創新層
掛牌兩個階段,分別給予 40 萬元、60 萬元資金獎勵。若企業直接在新三板創新層掛牌,一次性給予 100 萬元資金獎勵。不同階段的掛牌資金獎勵,每家企業只享受一次。
(4)通過增發、配股、發行債券等方式再融資的本地上市公司,或通過定向增發融資的本地新三板企業,按照募集資金投資我縣額度的 2‰予以獎勵,單家企業年度再融資獎勵資金不超過 100 萬元。
(5)在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股份板的本地企業給予20萬元資金獎勵,在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科技板、青創板、海創板、種子板掛牌的本地企業分別給予3萬元資金獎勵。
(6)對指導服務企業上市工作成果顯著單位縣金融服務中心、縣科經局(上市辦)按照當年我縣企業上市家數和資本市場層級不同進行資金獎勵。對在滬深北交易所、境外主要交易所、買殼或借殼上市家數分別給予10萬資金獎勵,對在新三板掛牌家數分別給予5萬元資金獎勵、對在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股份板掛牌家數,分別給予2萬元資金獎勵,對在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科技板、青創板、海創板、種子板掛牌家數分別給予1萬元資金獎勵。
以上條款,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由縣財政局和縣金融服務中心按照有關要求組織實施。(責任單位:縣政府辦、縣金融服務中心、縣財政局)
(二)加強上市后備資源梯次培育。按照“儲備一批、培育一批、輔導一批、申報一批、上市一批”的總體思路,構筑可持續的后備企業梯隊,重點支持一批有品牌、有市場、產業帶動性強、科技創新實力突出的龍頭企業和隱形冠軍企業做大做強,推動我縣市場主體做大總量,積極為企業上市掛牌培育更多優質后備資源。依托湖北省企業上市政務云平臺建立我縣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實行動態管理。落實省、市級上市后備企業“金種子”“銀種子”計劃,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企業入選“金種子”“銀種子”后備庫,進行專班專人全程跟蹤重點培育。(責任單位:縣科經局(上市辦),縣金融服務中心、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三)加強稅收支持。在股改過程中,以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和除股票溢價發行以外的其他資本公積轉增注冊資本而繳納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的“金種子”“銀種子”企業,由財政根據當地情況對納稅人進行獎勵。擬上市企業授予本公司員工的股票期權、股權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符合規定條件的,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可實行遞延納稅優惠政策;個人以技術成果投資入股到境內居民企業,被投資企業支付的對價全部為股票(權)的,個人可選擇繼續按照現行有關稅收政策執行,也可選擇適用遞延納稅優惠政策。企業上市過程中,對并入擬上市企業的資產,在調整股權、劃轉資產時不變更實際控制者的,各相關部門在辦理土地、房產、車船、設備等權證過戶手續時,應當按照非交易過戶處理。(責任單位:縣稅務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建局、縣財政局、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四)加大專項資金和項目用地支持。對符合條件的“報會”“報輔”“金種子”“銀種子”等重點上市后備企業,在申請各類財政性資金補助、項目用地指標和價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等方面給予專項政策扶持,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省、市兩級設立的各類涉企改革創新試點示范項目,原則上優先推薦重點上市后備企業。符合條件的重點上市后備企業,原則上優先推薦申報省級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隱形冠軍企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和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重點上市后備企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納入重點項目清單、推薦納入省市級重點項目清單;在股份制改造過程中,對原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工業土地,以出讓方式處置的,土地出讓金可按照所在地工業用地最低價格標準核定;對企業首發上市及再融資募集資金的投資計劃項目用地,符合產業政策的,優先安排用地指標,優先辦理核準預審,及時報批,優先供地,實現應保盡保。(責任單位:縣科經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五)加大金融扶持力度。發揮產業基金引導作用,積極對接更多社會資本投資我縣產業,服務支持上市后備企業股權融資、規范股改,幫助企業優化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現代公司制度,降低融資成本。支持縣內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對上市后備企業制定綜合融資方案,開展靈活多樣的組合融資,提供信用貸款、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擔保貸款、并購貸款、貿易融資等金融服務,優先保證上市后備企業資金需求。各政策性擔保機構要對上市后備企業提供融資增信支持,并給予擔保費率優惠。對積極支持企業上市的金融機構,縣政府和金融監管部門應在評定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突出貢獻獎、按照規定享受相關扶持政策等方面給予優先考慮。(責任單位:縣金融服務中心、縣科經局、縣財政局、縣人行、縣擔保公司)
(六)加強人才支持和上市培訓。“金種子”“銀種子”企業引進的高管、核心技術團隊成員,符合條件的,納入高層次人才計劃,享受落戶居留、子女就學、醫療保健等服務。開展院士專家進企業活動,將重點上市后備企業優先納入服務企業名單。加強上市業務培訓,組織院士專家深入企業開展一線講學、專題培訓、技術指導等服務。(責任單位:縣人社局、縣金融服務中心、縣科經局(上市辦)、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七)發揮股權投資機構帶動作用。積極引進境內外優質股權投資機構,鼓勵其投向上市后備資源庫企業,參與股份制改造,加快企業上市工作。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設立政府產業引導基金,發揮政府基金引導作用,通過市場化運作,采取直接投資、跟進投資及投貸聯動等方式,重點投向上市后備資源庫企業,加快推動企業上市。設立企業上市專項基金,積極引導各類社會資本共同參與擬上市企業股份制改造,幫助企業提升對接資本市場能力。(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金融服務中心、縣招商中心)
三、構建企業上市服務體系
(八)暢通企業上市“綠色通道”。企業上市需要出具相關證明文件或者情況說明的,各相關部門應當及時依法依規辦理,原則上自企業報送材料齊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結。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應當及時通知企業;不能出具證明文件的,應當向企業書面說明情況。各部門對擬上市企業報送的募投項目,應當按照政策規定盡快辦理相關手續,出具意見。對擬上市企業出具有關檢測報告、相關資格確認的,應當優先、快速辦理。凡進入上市程序的企業,由縣政府根據事權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依法幫助企業妥善解決其歷史沿革、稅費繳納等遺留問題。對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不規范問題,相關部門要幫助企業通過補辦手續予以規范和完善。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上市中介機構就企業上市事項申請訪談的,有關部門要予以支持、配合。各相關部門對在會、在審、在輔導企業非重大違法經營行為要及時指導、糾正并幫助整改。對上市后備企業作出行政處罰的,相關部門要依企業申請對該處罰行為是否屬于重大違法行為予以認定。如無重大事項或者緊急必須事項,對涉及在會、在審、在輔導等重點上市后備企業的監管檢查、調研,經企業申請,可相應取消或者順延。(責任單位:縣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九)培育壯大中介機構。加快我縣與民生證券、長江證券等券商戰略合作關系,積極對接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合作的湖北四板運營機構,為我縣企業提供專業化金融綜合服務。主動向外對接,招引證券公司分支機構,資產評估機構等中介機構加強對羅田企業上市培育服務,鼓勵優質中介機構落戶羅田并給予獎勵。及時掌握上市后備企業與簽約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合作情況,跟蹤評價中介機構在本地執業情況,做好上市服務工作。對推進企業上市(掛牌)工作力度大、成效明顯、業績突出的中介機構進行通報表揚,并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優先向上市后備企業宣傳推薦。(責任單位: 縣金融服務中心、縣科經局(上市辦)、縣招商中心)
(十)防范打擊非法證券活動。落實防范和打擊非法證券活動,開展私募基金風險防范處置工作,摸清底數,落實屬地責任。妥善開展債券風險防范化解工作,做好風險防控和處置。(責任單位:縣金融服務中心、縣公安局、縣財政局)
四、工作保障
(十一)完善工作機制。成立由縣政府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為成員單位的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政府辦(縣金融服務中心),切實發揮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縣企業上市工作的引領作用,確保市政府資本市場發展評價考核成績。(責任單位:縣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十二)強化組織領導。建立“領導掛聯+專班推進+部門聯動”統籌協調服務機制,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每年聽取一次企業上市工作情況匯報,縣政府常務會每年專題研究一次企業上市工作。嚴格落實領導包保上市后備企業制度,指定專人做好包保企業上市服務工作,全程跟蹤服務。各成員單位要協同配合,堅持專班推進、清單管理、定期會商、督查落實,尊重歷史事實,妥善協調解決上市后備企業歷史遺留問題。(責任單位:縣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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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確工作目標
按照《黃岡2023-2025企業上市三年攻堅計劃表》,2023年羅田縣目標:新增金種子企業1家,新增銀種子企業3家,新增四板掛牌企業1家,新增市級后備入庫企業2家。經過3年攻堅,我縣力爭新增新三板上市企業1家,新增報輔企業1家,設立產業引導基金1支。
二、強化政策扶持
(一)實施企業上市獎勵。參照黃岡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黃岡市激勵企業上市政策的通知》(黃政辦發〔2022〕18 號)文件規定,實施企業上市獎勵。
1、獎勵對象:
(1)在境內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北京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及新三板掛牌的本地企業。
(2)在境外主要資本市場首發上市的本地企業。
(3)“買殼”或“借殼”上市并將“殼”公司注冊地遷回我縣的企業。
(4)將注冊地和總部遷至我縣的優質境內上市公司。
(5)通過資本市場再融資的本地上市公司或新三板企業。
(6)在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股份板、科技板、青創板、海創板、種子板掛牌的本地企業。
(7)對指導服務企業上市工作成果顯著的單位。
2、獎勵標準:
對照市政府獎勵標準,縣級獎勵資金分別提高至400萬元,實行分段同步獎勵標準如下:
(1)在滬深北交易所首發上市的本地企業,按照證監局輔
導備案、交易所或證監會受理首發上市申請、首發上市成功三個階段,分別給予 100 萬元、200 萬元、100 萬元資金獎勵。在境外主要資本市場首發上市成功,且募集資金 80%以上投資我縣的本地企業,一次性給予 400 萬元資金獎勵。不同階段的上市資金獎勵,每家企業只享受一次。
(2)“買殼”或“借殼”上市并將“殼”公司注冊地遷至我縣,且承諾 10 年內不遷出的本地企業,一次性給予 400 萬元資金獎勵。將注冊地和總部遷至我縣,且承諾 10 年內不遷出的優質境內上市公司,一次性給予 400 萬元資金獎勵。若未到期將注冊地遷出我縣的企業,需按照協議約定退還獎勵資金。
(3)在新三板掛牌的本地企業,按照基礎層掛牌、創新層
掛牌兩個階段,分別給予 40 萬元、60 萬元資金獎勵。若企業直接在新三板創新層掛牌,一次性給予 100 萬元資金獎勵。不同階段的掛牌資金獎勵,每家企業只享受一次。
(4)通過增發、配股、發行債券等方式再融資的本地上市公司,或通過定向增發融資的本地新三板企業,按照募集資金投資我縣額度的 2‰予以獎勵,單家企業年度再融資獎勵資金不超過 100 萬元。
(5)在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股份板的本地企業給予20萬元資金獎勵,在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科技板、青創板、海創板、種子板掛牌的本地企業分別給予3萬元資金獎勵。
(6)對指導服務企業上市工作成果顯著單位縣金融服務中心、縣科經局(上市辦)按照當年我縣企業上市家數和資本市場層級不同進行資金獎勵。對在滬深北交易所、境外主要交易所、買殼或借殼上市家數分別給予10萬資金獎勵,對在新三板掛牌家數分別給予5萬元資金獎勵、對在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股份板掛牌家數,分別給予2萬元資金獎勵,對在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科技板、青創板、海創板、種子板掛牌家數分別給予1萬元資金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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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強稅收支持。在股改過程中,以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和除股票溢價發行以外的其他資本公積轉增注冊資本而繳納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的“金種子”“銀種子”企業,由財政根據當地情況對納稅人進行獎勵。擬上市企業授予本公司員工的股票期權、股權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符合規定條件的,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可實行遞延納稅優惠政策;個人以技術成果投資入股到境內居民企業,被投資企業支付的對價全部為股票(權)的,個人可選擇繼續按照現行有關稅收政策執行,也可選擇適用遞延納稅優惠政策。企業上市過程中,對并入擬上市企業的資產,在調整股權、劃轉資產時不變更實際控制者的,各相關部門在辦理土地、房產、車船、設備等權證過戶手續時,應當按照非交易過戶處理。(責任單位:縣稅務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建局、縣財政局、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四)加大專項資金和項目用地支持。對符合條件的“報會”“報輔”“金種子”“銀種子”等重點上市后備企業,在申請各類財政性資金補助、項目用地指標和價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等方面給予專項政策扶持,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省、市兩級設立的各類涉企改革創新試點示范項目,原則上優先推薦重點上市后備企業。符合條件的重點上市后備企業,原則上優先推薦申報省級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隱形冠軍企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和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重點上市后備企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納入重點項目清單、推薦納入省市級重點項目清單;在股份制改造過程中,對原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工業土地,以出讓方式處置的,土地出讓金可按照所在地工業用地最低價格標準核定;對企業首發上市及再融資募集資金的投資計劃項目用地,符合產業政策的,優先安排用地指標,優先辦理核準預審,及時報批,優先供地,實現應保盡保。(責任單位:縣科經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五)加大金融扶持力度。發揮產業基金引導作用,積極對接更多社會資本投資我縣產業,服務支持上市后備企業股權融資、規范股改,幫助企業優化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現代公司制度,降低融資成本。支持縣內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對上市后備企業制定綜合融資方案,開展靈活多樣的組合融資,提供信用貸款、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擔保貸款、并購貸款、貿易融資等金融服務,優先保證上市后備企業資金需求。各政策性擔保機構要對上市后備企業提供融資增信支持,并給予擔保費率優惠。對積極支持企業上市的金融機構,縣政府和金融監管部門應在評定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突出貢獻獎、按照規定享受相關扶持政策等方面給予優先考慮。(責任單位:縣金融服務中心、縣科經局、縣財政局、縣人行、縣擔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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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發揮股權投資機構帶動作用。積極引進境內外優質股權投資機構,鼓勵其投向上市后備資源庫企業,參與股份制改造,加快企業上市工作。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設立政府產業引導基金,發揮政府基金引導作用,通過市場化運作,采取直接投資、跟進投資及投貸聯動等方式,重點投向上市后備資源庫企業,加快推動企業上市。設立企業上市專項基金,積極引導各類社會資本共同參與擬上市企業股份制改造,幫助企業提升對接資本市場能力。(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金融服務中心、縣招商中心)
三、構建企業上市服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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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培育壯大中介機構。加快我縣與民生證券、長江證券等券商戰略合作關系,積極對接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合作的湖北四板運營機構,為我縣企業提供專業化金融綜合服務。主動向外對接,招引證券公司分支機構,資產評估機構等中介機構加強對羅田企業上市培育服務,鼓勵優質中介機構落戶羅田并給予獎勵。及時掌握上市后備企業與簽約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合作情況,跟蹤評價中介機構在本地執業情況,做好上市服務工作。對推進企業上市(掛牌)工作力度大、成效明顯、業績突出的中介機構進行通報表揚,并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優先向上市后備企業宣傳推薦。(責任單位: 縣金融服務中心、縣科經局(上市辦)、縣招商中心)
(十)防范打擊非法證券活動。落實防范和打擊非法證券活動,開展私募基金風險防范處置工作,摸清底數,落實屬地責任。妥善開展債券風險防范化解工作,做好風險防控和處置。(責任單位:縣金融服務中心、縣公安局、縣財政局)
四、工作保障
(十一)完善工作機制。成立由縣政府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為成員單位的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政府辦(縣金融服務中心),切實發揮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縣企業上市工作的引領作用,確保市政府資本市場發展評價考核成績。(責任單位:縣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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