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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安縣紅苕產業獎補(品種培優、規模化標準化種植、加工、保鮮儲藏、市場營銷、科技創新、品牌創建)
紅安縣對紅苕品種培優、規模化標準化種植、加工、保鮮儲藏、市場營銷、科技創新、品牌創建等環節實行獎補。想想的獎勵政策可咨詢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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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分公司地址: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茅店山西路創星匯科技園A棟468室
一、紅安縣紅苕產業獎補內容及標準
1.支持市場主體加大種苗繁育力度。良種設施繁育基地10畝以上且連續兩年每年提供優質脫毒種苗300萬株以上,對在此購苗種植戶按0.05元/株給予育苗市場主體種苗補貼。對新建10畝以上設施單棟大棚開展育苗的,按5000元/畝給予獎補;新建3畝以上智能連棟大棚開展育苗的,按4萬元/畝給予獎補。
2.鼓勵開展標準化集中連片種植。集中連片種植面積達到100畝以上的市場主體,按100元/畝給予農資補貼;標準化集中連片種植面積達到1000畝以上的,按100元/畝對所屬鄉鎮給予獎補。新購買起壟機、覆膜機、插苗機、割藤機、收獲機、分揀機等紅苕種植新型適用機械,按享受國家補貼后購機款的30%給予獎補。安排30萬元用于開展紅安苕脫毒栽培試驗與示范、全縣紅苕種植病蟲害防治。
3.企業新購買加工設備,每年生產紅苕生全粉(精粉)年轉化紅苕5000噸以上;生產紅苕健康休閑食品(含飲料、酒水等)年轉化紅苕1000噸以上;生產紅苕脫水蔬菜(鹽漬菜)等年轉化紅苕葉及莖梗500噸以上的,按設備投資額的25%給予一次性獎補,最高獎補不超過200萬元。
4.新建標準化保鮮儲藏庫,庫容在500立方米以上并開展紅苕保鮮儲藏的,按投資額30%~50%給予獎補,最高獎補不超過100萬元。(按省農業農村廳建設標準和獎補政策落實)。
5.按照“統一供苗、統一技術指導、統一保底價回收,分戶種植”的“三統一分”模式,開展訂單生產并收購加工轉化縣域內紅苕1000噸以上的市場主體,按50元/噸給予補助,最高獎補不超過20萬元。
6.市場主體在銀行融資,新增貸款用于紅苕品種培優、規模化標準化生產、加工、保鮮儲藏、市場營銷等,按照應付利息的30%給予補貼,貼息時間不超過一年。
7.市場主體年網絡銷售縣域內紅苕系列產品,銷售額300萬元以上的,獎補6萬元;銷售額500萬元以上的,獎補10萬元;銷售額1000萬元以上的,獎補20萬元。
8.按縣紅安苕產業鏈辦公室統一設計的圖紙,在省、市和縣域內興辦紅安苕專營店,且年銷售額達到10萬元以上的,分別給予價值5萬元、3萬元和2萬元實物獎補。
9.安排100萬元支持湖北省薯芋產業技術研究院建設。主要用于:每年邀請國家甘薯體系、湖北甘薯產業科技協同創新聯盟等組織,日本、韓國等外國專家來紅安開展學術交流不少于2次;收集招商信息8條,孵化不少于1家紅苕加工企業落戶紅安;省農科院專家教授來紅安開展實用技術培訓不少于200人。
10.對研發或引進成功并具有市場前景的新產品、新技術,獲得國家、省、市創新系列獎項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8萬元、5萬元、3萬元。
11.新認定國家級、省級、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10萬元、3萬元獎補。新獲得國家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有機食品標志、綠色食品的,分別一次性獎補50萬元、8萬元、5萬元。
12.企業參加國家、省、市級農產品博覽會、展會和節會的,分別一次性獎補5萬元、3萬元、1萬元。
13.開展紅安苕“十進一出”活動(進工會、進超市、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景區、進餐桌、進食堂、進網站、進省進京、出口),給予適當獎補。
14.對完成其他重點工作、重點項目、重點任務的,按照“一事一議”原則給予以獎代補。
二、紅安縣紅苕產業獎補程序
各項獎補嚴格按“申報、審定、實施、驗收、撥付”的流程進行,所有獎補項目必須事先申報,沒有申報的一律不納入政策獎補范圍。所有實施的獎補項目由鄉鎮(場、處)和縣紅安苕產業鏈辦公室進行驗收核定,公告公示。具體驗收標準,由紅安苕產業鏈辦公室負責出臺細則文件。
三、紅安縣紅苕產業獎補要求
1.申請政策獎補的企業和市場主體,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騙取、套取獎補資金等市場主體要嚴肅查處,取消獎補資格,追回違規資金,涉嫌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紅安苕產業鏈辦公室、相關部門、各鄉鎮(場、處)要聯合加強監管,對申報獎補的項目嚴格把關,確保獎補精準、資金安全。審計、財政等部門要加強獎補資金的監督檢查和審計,切實提高財政資金的引導激勵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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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紅安縣紅苕產業獎補內容及標準
1.支持市場主體加大種苗繁育力度。良種設施繁育基地10畝以上且連續兩年每年提供優質脫毒種苗300萬株以上,對在此購苗種植戶按0.05元/株給予育苗市場主體種苗補貼。對新建10畝以上設施單棟大棚開展育苗的,按5000元/畝給予獎補;新建3畝以上智能連棟大棚開展育苗的,按4萬元/畝給予獎補。
2.鼓勵開展標準化集中連片種植。集中連片種植面積達到100畝以上的市場主體,按100元/畝給予農資補貼;標準化集中連片種植面積達到1000畝以上的,按100元/畝對所屬鄉鎮給予獎補。新購買起壟機、覆膜機、插苗機、割藤機、收獲機、分揀機等紅苕種植新型適用機械,按享受國家補貼后購機款的30%給予獎補。安排30萬元用于開展紅安苕脫毒栽培試驗與示范、全縣紅苕種植病蟲害防治。
3.企業新購買加工設備,每年生產紅苕生全粉(精粉)年轉化紅苕5000噸以上;生產紅苕健康休閑食品(含飲料、酒水等)年轉化紅苕1000噸以上;生產紅苕脫水蔬菜(鹽漬菜)等年轉化紅苕葉及莖梗500噸以上的,按設備投資額的25%給予一次性獎補,最高獎補不超過200萬元。
4.新建標準化保鮮儲藏庫,庫容在500立方米以上并開展紅苕保鮮儲藏的,按投資額30%~50%給予獎補,最高獎補不超過100萬元。(按省農業農村廳建設標準和獎補政策落實)。
5.按照“統一供苗、統一技術指導、統一保底價回收,分戶種植”的“三統一分”模式,開展訂單生產并收購加工轉化縣域內紅苕1000噸以上的市場主體,按50元/噸給予補助,最高獎補不超過20萬元。
6.市場主體在銀行融資,新增貸款用于紅苕品種培優、規模化標準化生產、加工、保鮮儲藏、市場營銷等,按照應付利息的30%給予補貼,貼息時間不超過一年。
7.市場主體年網絡銷售縣域內紅苕系列產品,銷售額300萬元以上的,獎補6萬元;銷售額500萬元以上的,獎補10萬元;銷售額1000萬元以上的,獎補20萬元。
8.按縣紅安苕產業鏈辦公室統一設計的圖紙,在省、市和縣域內興辦紅安苕專營店,且年銷售額達到10萬元以上的,分別給予價值5萬元、3萬元和2萬元實物獎補。
9.安排100萬元支持湖北省薯芋產業技術研究院建設。主要用于:每年邀請國家甘薯體系、湖北甘薯產業科技協同創新聯盟等組織,日本、韓國等外國專家來紅安開展學術交流不少于2次;收集招商信息8條,孵化不少于1家紅苕加工企業落戶紅安;省農科院專家教授來紅安開展實用技術培訓不少于200人。
10.對研發或引進成功并具有市場前景的新產品、新技術,獲得國家、省、市創新系列獎項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8萬元、5萬元、3萬元。
11.新認定國家級、省級、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10萬元、3萬元獎補。新獲得國家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有機食品標志、綠色食品的,分別一次性獎補50萬元、8萬元、5萬元。
12.企業參加國家、省、市級農產品博覽會、展會和節會的,分別一次性獎補5萬元、3萬元、1萬元。
13.開展紅安苕“十進一出”活動(進工會、進超市、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景區、進餐桌、進食堂、進網站、進省進京、出口),給予適當獎補。
14.對完成其他重點工作、重點項目、重點任務的,按照“一事一議”原則給予以獎代補。
二、紅安縣紅苕產業獎補程序
各項獎補嚴格按“申報、審定、實施、驗收、撥付”的流程進行,所有獎補項目必須事先申報,沒有申報的一律不納入政策獎補范圍。所有實施的獎補項目由鄉鎮(場、處)和縣紅安苕產業鏈辦公室進行驗收核定,公告公示。具體驗收標準,由紅安苕產業鏈辦公室負責出臺細則文件。
三、紅安縣紅苕產業獎補要求
1.申請政策獎補的企業和市場主體,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騙取、套取獎補資金等市場主體要嚴肅查處,取消獎補資格,追回違規資金,涉嫌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紅安苕產業鏈辦公室、相關部門、各鄉鎮(場、處)要聯合加強監管,對申報獎補的項目嚴格把關,確保獎補精準、資金安全。審計、財政等部門要加強獎補資金的監督檢查和審計,切實提高財政資金的引導激勵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