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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數字政策10條!宜昌市支持數字經濟發展獎勵政策申報攻略
宜昌市支持數字經濟發展獎勵政策有10條,獎勵的政策有數據中心、補貼電價、建設用地、擴大數字產業投資基金規模等,詳細的內容,宜昌企業可隨時咨詢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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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分公司地址: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茅店山西路創星匯科技園A棟468室
一、集中布局數據中心。市域內新建通用數據中心項目選址原則上在點軍區和夷陵區(三峽壩區)范圍內,其他區域一律不得新建標準機架(折合功率2.5kW)100個以上的通用數據中心。
二、適當補貼電價。對新建通用數據中心規模在3000個標準機架以上、超算和智算數據中心規模在100PFLOPS(FP16)或50PFLOPS(FP64)以上,且從國家電網購電的,給予0.05元/千瓦時電價補貼,單個數據中心補貼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三、保障數據產業能耗需求。新建通用數據中心項目平均電能利用效率值應在1.25以下,項目建設所需能耗由市級統籌保障。
四、保障項目建設用地。對通用數據中心和數據產業項目建設用地可采取彈性年期出讓、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等多種方式優先保障。土地出讓底價可按不低于項目所在地土地等別對應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但應不低于各項實際成本費用總和。
五、加強網絡鏈路直連建設。鼓勵新建宜昌數據中心集群至武漢低于時延3毫秒的直連鏈路,按建設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不超過4000萬元的補助。
六、支持創建數字經濟專業園區。對成功創建省級、國家級數字經濟園區的,分別給予100萬元、3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七、促進算力應用。對在宜昌城區進行數據標注、清洗等數據處理且數據成果存儲和應用在宜昌城區、年交易額在500萬元以上的企業,按實際交易額的3%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補貼。對使用本地公共算力基礎設施的科研院所及企業,年服務費在100萬元以上的,按實際服務費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資金補助。對租賃宜昌城區數據中心機柜的企業,年租賃服務費超過100萬元的,按實際服務費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資金補助;對單個數據中心所有承租企業的年度補貼總額不超過500萬元。
八、積極培育市場主體。對數據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5000萬元、1億元以上的,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九、擴大數字產業投資基金規模。由宜昌產投集團牽頭,按照不低于20億元的規模擴大數字產業投資基金,重點支持數字產業中小微企業、初創企業發展。
十、激活數據要素價值。在確保數據安全的前提下向企業開放一定的數據使用權,支持重點數據企業開展數據應用研發,在場景應用方面予以優先支持。對注冊和納稅在本地的數據企業具有原創性的研發成果,在市內外得到應用推廣且年交易額達到500萬以上的,給予交易額的4%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獎勵。對主導制定數據產業發展國家行業相關標準及獲得算法發明專利的單位,按10萬元/件的標準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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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中布局數據中心。市域內新建通用數據中心項目選址原則上在點軍區和夷陵區(三峽壩區)范圍內,其他區域一律不得新建標準機架(折合功率2.5kW)100個以上的通用數據中心。
二、適當補貼電價。對新建通用數據中心規模在3000個標準機架以上、超算和智算數據中心規模在100PFLOPS(FP16)或50PFLOPS(FP64)以上,且從國家電網購電的,給予0.05元/千瓦時電價補貼,單個數據中心補貼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三、保障數據產業能耗需求。新建通用數據中心項目平均電能利用效率值應在1.25以下,項目建設所需能耗由市級統籌保障。
四、保障項目建設用地。對通用數據中心和數據產業項目建設用地可采取彈性年期出讓、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等多種方式優先保障。土地出讓底價可按不低于項目所在地土地等別對應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但應不低于各項實際成本費用總和。
五、加強網絡鏈路直連建設。鼓勵新建宜昌數據中心集群至武漢低于時延3毫秒的直連鏈路,按建設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不超過4000萬元的補助。
六、支持創建數字經濟專業園區。對成功創建省級、國家級數字經濟園區的,分別給予100萬元、3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七、促進算力應用。對在宜昌城區進行數據標注、清洗等數據處理且數據成果存儲和應用在宜昌城區、年交易額在500萬元以上的企業,按實際交易額的3%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補貼。對使用本地公共算力基礎設施的科研院所及企業,年服務費在100萬元以上的,按實際服務費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資金補助。對租賃宜昌城區數據中心機柜的企業,年租賃服務費超過100萬元的,按實際服務費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資金補助;對單個數據中心所有承租企業的年度補貼總額不超過500萬元。
八、積極培育市場主體。對數據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5000萬元、1億元以上的,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九、擴大數字產業投資基金規模。由宜昌產投集團牽頭,按照不低于20億元的規模擴大數字產業投資基金,重點支持數字產業中小微企業、初創企業發展。
十、激活數據要素價值。在確保數據安全的前提下向企業開放一定的數據使用權,支持重點數據企業開展數據應用研發,在場景應用方面予以優先支持。對注冊和納稅在本地的數據企業具有原創性的研發成果,在市內外得到應用推廣且年交易額達到500萬以上的,給予交易額的4%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獎勵。對主導制定數據產業發展國家行業相關標準及獲得算法發明專利的單位,按10萬元/件的標準給予獎勵。